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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相难看!浙江绍兴,远嫁女子熬了7年,终于通过试管才生下儿子,谁知,还没松口气,

吃相难看!浙江绍兴,远嫁女子熬了7年,终于通过试管才生下儿子,谁知,还没松口气,丈夫却查出癌症。好在家里老房拆迁给了580万巨款,谁知,她却一分未见。婆家瞒着自己悄悄将钱分配,给大姑姐分了50万,给丈夫买了两套房,留了60万看病钱,老两口自己买了套房,留了34万养老钱。儿媳委屈,觉得婆家根本没拿她当人看,但婆婆却哭诉,她贪心不足,想榨干自己最后的养老钱!

2017年,董女士和丈夫结婚,她是外地人,算是远嫁。

两人结婚后,一直想要个孩子,可偏偏怀不上,前后折腾了7年,做了好几次试管,吃了无数苦头,总算生下一个儿子。

本以为一家人终于可以其乐融融,可老天爷不给人喘气的机会。

孩子还没满周岁,公公突然走了,更狠的是,丈夫紧接着查出肺癌,癌细胞还转移到了脑子里,生活都难自理,躺在床上全靠人照顾。

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垮了,董女士眼前几乎一片黑,她不知道,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。

好在,不久前传来一个好消息,家里老房子拆迁,补了580多万。

她本以为这笔钱能救救急,给丈夫治病,再给孩子留点家底,结果呢?钱下来之后,她一分都没见着。

买房、拿钱、过户,所有事情全是婆婆和丈夫在弄,她被蒙在鼓里,钱的事,没人跟她提过一句。

董女士觉得自己很憋屈,婆家像防贼一样防着自己,根本没拿自己当一家人看。

但婆婆那边却给出了另一套说法。

老太太一开口就叹气,说因为钱,儿媳妇一直在作妖,把家里搅得鸡飞狗跳。

她掰着手指头给算账,拆迁款到手后,花了190万买的新房,70万买的学区房,全都写在儿子名下。

她自己花150万买了套安置房,写的是老人的名字,剩下的110万,先拿了50万给了女儿,最后的60万,是老头子临终前,从自己治病的钱里抠出来的。

老头子是癌症晚期,他说,自己一把老骨头了,不看了,这钱留给儿子,就这样,他自己放弃了治疗。

老太太说着说着眼圈红了,他们当老人的,能给的都给了,儿子名下两套房加60万,加起来三百多万了,还不够吗?

他得了癌症,万一哪天走了,儿媳带着孩子改嫁,他们老金家岂不是人财两空?

董大姐不这么看,她觉得自己一个外地女人嫁过来,婆家从来没把她当自己人。

现在丈夫病危,孩子才一岁多,她没法出去上班,家里连日常开销都撑不住了。可那六十万虽然说是给丈夫的,实际上她根本动不了。

她不想动房子,也不想动存款,那笔钱想留着给儿子将来读书用。

所以,她反过来找婆婆,想让老太太把手头34万养老钱拿出来救急,还让把公公名下那套安置房退掉。

婆婆一听,儿媳要打自己养老钱的主意,心寒又气愤,你为孩子着想,那我的养老谁来管?

自己已经七老八十了 有个病病灾灾的,总不能自生自灭吧。

后来,在众人的调解和劝说下,婆媳俩总算口头商量了个办法,先去问问安置房能不能退,退不掉就卖一套房子,实在不行就把那60万先拿出来过渡。

有人替董大姐鸣不平,女儿都能分五十万,儿媳和孙子反倒一分没有,这算哪门子一家人?

但更多的人站婆婆这边,儿子拿了三百多万还闹腾,老人留点棺材本怎么了?非得把老人榨干了才罢休?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六条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,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,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。

老房是公婆的,法律上儿媳本来就没份,拆迁款归产权人,婆婆怎么分自己的钱,儿媳管不着。

但儿子名下的两套房加上60万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董女士有一半权利 。

丈夫重病,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,董女士可以依法要求用共同财产给丈夫治病 。

但她不能硬要婆婆的34万养老钱和安置房,老人没义务把养老本全拿出来,法律也不支持把老人逼到绝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