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,《监狱来的妈妈》立项欺诈,申请的时候说自己是拍摄非商业的纪录片,然后让监狱部门配合,结果最后却搞得是商业电影。
给这个拍摄组审批的领导要倒霉了,让这个摄制组拍摄的监狱领导也要倒霉了。
2、《监狱来的妈妈》是2019年开始拍摄的,但是直到2021年才在电影主管部门备案。
那么给他们备案的领导要倒霉了。
2、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去国外参加影展时,没有公映的执照,是获奖以后走后门补办的。
那么电影局给这部电影补办公映执照的领导要倒霉了。
有些事不上称不知道几两重,上了称千斤都压不住。
这部电影从头到脚都在欺诈,涉事人员应该全部被列入行业黑名单,影片永久禁映,包括汪涵,千万别说汪涵啥都不知道。
监狱来的妈妈涉嫌违法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