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房子我侄子住着,征信我是黑户。”
李女士说这话的时候,不知道心里什么滋味。
河南开封。2014年她哥嫂找上门,说征信有问题买不了房,求她帮忙贷个款。亲哥亲嫂,她没多想就签了字。23万。结果贷款没还完,哥嫂离了。
现在呢。她哥说,首付我付的,分期该前嫂子还。前嫂子说,孩子结婚把钱花了,没钱还。俩人推来推去,没人掏钱。银行那边断贷快三年了,所有逾期记录全记在李女士名下。
征信黑了,她什么事都办不了。贷款买房买车,免谈。想坐高铁住酒店,可能都受限。银行要是起诉,账户能给你冻了。而那套房子,她侄子安安稳稳住着。
跟李女士没关系。但贷款合同上签的是她名字。
有个律师看了这事儿,说可能不只是民事纠纷,搞不好还涉及刑事风险。江西有个案子挺像的,儿子借母亲名字贷款买房,后来断供了,法院判母亲担责。法官说得直白,合同上是谁就是谁,你们家里人怎么商量的,银行不管。广东东莞也有,男的帮女朋友借名买房,分手后女的断供,男的自个儿掏了好几万月供,最后打官司才追回来。
说白了,你签了字,你就是借款人。你哥你嫂怎么承诺的,跟银行没关系。银行只认合同上那个名字。
可道理归道理。事儿真摊到自己头上,亲哥开口了,你好意思说不。你拉不下这个脸。你觉得不帮就是不念情分。可你帮了,后面出事了,那些让你拉不下脸的人,有谁会替你扛。
李女士这事儿最让人堵心的就在这儿。前嫂子一句“下个月解决”,三年了还在下个月。她哥说分期找前嫂子还,好像这事儿跟他没关系了。当初求妹妹帮忙的时候,他可不是这个语气。
央行最近出了新规,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期限3年,满12个月履行了义务可以申请移出。可问题来了,李女士要是没能力还这笔钱,义务怎么履行。她前嫂子说下个月,法院判决下来之前,谁也没法逼她掏钱。
说到底,她拿亲情当抵押,签字的时候没想过,亲情也会出问题。一出问题,所有风险全是她一个人在扛。
你觉得这事儿最后会怎么收场。李女士除了自己把钱还了再去告哥嫂,还有别的路走吗?
来源:小莉帮忙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