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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杨梅事件,本来我是还能理性看待的。 但直到我看到这条评论—— “没出事以

关于杨梅事件,本来我是还能理性看待的。

但直到我看到这条评论——

“没出事以前,农户,收购商都知道这事,现在没人要了,又来说农户可怜,真正可怜的是买杨梅的消费者。”

唉……商家、消费者,其实是可以相互共情的,前提是商家的产品物超所值。

但是我们纵观餐饮界,特别是每年315期间,我们看到的各种牛鬼蛇神乱象,统一爆发出来时,原来我们消费者才是最可怜的。

商家自己做的东西自己都不吃,反倒我们消费者,每天往自己的肚子里填大量的科技与狠活。

真正共情消费者的商家,才会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