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没有贪官?美国不是没有贪官,更不是美国官员人人清廉,而是美国从制度上消灭了贪官——他们直接把贪污受贿合法化了。
这话听着有点绕,但意思很明白。美国不是没有贪腐,只是人家换了个法子,把见不得人的事,变成了台面上合法的事。
很多人觉得美国挺清廉。去办个事,不用找关系塞钱。新闻里也很少看到美国高官因为贪污被抓。那贪腐去哪了?
其实没消失,只是变样了。比如说“游说”。大公司花钱雇人,去国会找议员,让他们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法律。这钱给得光明正大,不叫贿赂,叫“游说费”。
再比如“政治献金”。大老板们给政客的竞选捐很多钱。等这个政客选上了,自然要照顾捐钱老板的生意。这也不算贪污,叫“政治支持”。
还有“旋转门”。官员在位的时候,制定一些政策。等他从位置上退下来,马上就去大公司当顾问,拿很高的薪水。用的就是他在位时积累的关系和人脉。这也不叫以权谋私,叫“经验再利用”。
这么一套下来,很多原本算贪污的行为,就都穿上了合法的外衣。普通人根本看不出来,还以为他们很干净。
有网友就说,美国的贪官,更喜欢贪别的国家的钱。还有网友讨论,是在职的时候偷偷贪严重,还是退休后利用关系合法赚钱更严重?这问题挺有意思。
说到底,贪腐这东西,就像水,这里堵住了,它就从别的地方流出来。美国用法律给一些贪腐行为开了口子,让它流得合法又隐蔽。但这水是不是脏水,大家心里都有数。
这种“合法贪腐”,到底算不算进步?恐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