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须严惩!云南丽江,一女子冲着 “78元/锅” 的腊排骨火锅进店消费,结账时才发现被套路了—— 店家偷偷把 “78元/锅” 改成了 “78元半斤”,一锅饭直接翻了一倍多!网友怒了:玩不起就别玩!
这事儿发生在2026年5月16日,一位叫 “小青呀” 的网友在丽江旅游时,就结结实实踩了这么个大坑,想想看,你在古城里逛了大半天,又累又饿,突然看到路边一家餐厅门口立着个大大的广告牌,上面清清楚楚写着 “纳西腊排骨火锅78元/锅”。
在景区里能看到这个价格,任谁都会觉得挺实惠的吧?毕竟丽江的物价大家心里都有数,78块钱一锅腊排骨,怎么看都不算贵。
于是这位网友没多想就走进了这家叫 “玖柒餐厅” 的店,点了一份小份的腊排骨火锅,整个点餐和用餐过程中,没有任何一个服务员过来提醒她,这个 “78元 / 锅” 其实是 “78元半斤”。
直到吃完结账,账单递过来一看,上面赫然写着168元,网友当时就懵了,指着门口的广告牌问老板怎么回事,结果老板脸不红心不跳地来了一句:“78元是半斤的价格,你这锅有一斤多,当然是 168元。”
这话一说出来,谁能不生气?你广告牌上那么大的字写着 “78元/锅”,“锅” 字写得清清楚楚,怎么到了结账的时候就变成 “半斤” 了?就算按你说的78元半斤算,168元也得是两斤多了,可菜单上明明写着是 “小份” 啊。
从头到尾,这就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文字陷阱,先用低价把客人骗进来,然后再坐地起价。
更让人无语的是商家事后的态度,有记者看到网友的爆料后,打电话到这家餐厅想核实情况,结果对方一听是记者,二话不说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再打过去,就一直显示 “用户正在通话中”,发短信联系也石沉大海,这种做贼心虚的表现,不就等于默认了自己的宰客行为吗?做生意的时候嘴巴甜得很,出了事就装聋作哑,这算什么道理?
其实稍微想想就明白,这种套路在很多景区都存在,这些商家根本就没想做回头客生意,他们打的就是 “一锤子买卖” 的主意,反正每天来丽江旅游的人那么多,骗完一个还有下一个,就算被曝光了,大不了换个招牌继续干。
他们算准了外地游客人生地不熟,大多抱着 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 的心态,不愿意为了几十块钱耽误自己的行程,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。
可他们忘了,这种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游客的钱包,更是整个丽江的旅游形象,丽江花了多少年才打造出 “艳遇之都”“古城水乡” 的名片,又花了多少力气去整治之前的宰客乱象?结果就因为这么几家黑心商家,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可能付诸东流。
很多游客本来对丽江充满了向往,结果来了之后被宰一次,回去跟亲戚朋友一说,一传十十传百,谁还敢再来?
而且从法律上来说,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价格欺诈了,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的谢传飞律师就明确表示,如果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,涉事餐厅故意混淆 “锅” 和 “半斤” 这两个计价单位,用虚假的标价误导消费者,已经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。
按照法律规定,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费用,还可以主张 “退一赔三” 的赔偿。
目前,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收到了这位网友的投诉,并且表示会立即前往涉事餐厅进行现场核实。如果查实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,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。
这一点我们必须给监管部门点个赞,也希望这次能够真的严惩不贷,而不是简单地罚点钱就了事,只有让这些黑心商家付出足够惨痛的代价,才能让他们不敢再玩这种文字游戏。
在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,以后出去旅游吃饭,一定要多长个心眼,看到特别便宜的招牌时,先别急着进店,一定要问清楚计价单位到底是 “锅”“份” 还是 “斤”“半斤”,点餐的时候最好把菜单拍下来,结账的时候仔细核对账单。
如果真的遇到了宰客行为,千万不要忍气吞声,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证据,比如门头照片、菜单、小票、支付记录等等,然后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。
旅游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,谁也不想高高兴兴出门,结果一肚子气回来,我们希望所有的景区商家都能明白,诚信才是生意长久的根本。
靠坑蒙拐骗赚来的钱,终究是不长久的,也希望丽江能够以此为戒,继续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,让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游客,都能真正感受到古城的美好,而不是被各种消费陷阱搞得身心俱疲。
信息来源:闪电新闻 《“标价78元一锅 收费时却变成78元半斤” 网友称在丽江古城区就餐遭不合理收费,当地市监局:若有虚假宣传行为将处理》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