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审维持9年8个月,男子竟赌气求改10年凑整?
2018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首例涉恶案件二审终审宣判,被告人李某房因犯聚众斗殴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,二审裁定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刑期9年8个月。
极具戏剧性的是,李某房一审宣判后,原本以“量刑过重”为由提起上诉,想要减轻处罚。但在二审收到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后,他当场赌气提出荒唐请求,要求法院改判10年刑期凑整,法官幽默回应“下次吧”。很多网友当作段子看热闹,其实背后藏着普通人不知道的硬核法律常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,法院量刑必须依据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裁量,刑期精准到月,不存在“四舍五入、凑整量刑”的说法。同时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,我国严格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:仅有被告人上诉、检察机关未抗诉的案件,二审法院绝对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。这也是法官不可能满足其改判10年要求的法定底线。
很多人存在误区,误以为10年整数刑期更好减刑、实际坐牢更短。事实恰恰相反,9年8个月比10年刑期更利于减刑,是实打实的“隐形福利”。根据监狱减刑司法实操规则,判处10年有期徒刑,需服刑满两年才可首次减刑,且减刑间隔期更长;而9年8个月刑期,仅需服刑满一年半即可申请首次减刑,减刑启动更早、频次更高。看似只差4个月刑期,实际服刑自由度差距极大,法官维持原判,反而对被告人更有利。
本案关键法律细节必须厘清:一审是刑事判决,负责定罪量刑;二审维持原判出具的是刑事裁定,仅处理上诉程序问题。二审裁定下达即为终审结案,诉讼程序彻底终结,被告人当庭的情绪化诉求,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,也无法改变终审结果。
全国多地法院均有同类司法判例,刑事量刑一律精确到月,严格匹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,不会因当事人情绪、个人意愿随意调整刑期。所谓“凑整改刑”,完全是无视司法严肃性的荒唐想法。
本案也给所有人普法:刑事判决绝非数字游戏,刑期长短由法律和罪行决定,不能讨价还价。被告人先上诉喊重、后赌气求加刑的矛盾行为,也充分体现了部分人对司法程序、减刑规则的认知缺失。
对判决不服,只能通过合法上诉、再审途径维权,当庭无理要求改判,既不合规,也不会被法律支持。敬畏司法、尊重判决,才是最基本的法律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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