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检:这两类情形,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抗诉
不少人在一审、二审甚至高院再审败诉后,就直接放弃了法律维权。
其实,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,才是维权最后的补救途径,而抗诉,正是其中力度最强的监督手段。
只要案件符合法定情形,检察院就可以依法提起抗诉,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。
申请抗诉,首先需要分清“抗诉”和“检察建议”之间的区别。
检察建议只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整改或者再审建议,不具有强制性,法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采纳;而抗诉则是检察院的刚性监督,只要依法提出,法院就必须再审,这是纠正错案的关键抓手。
最高检已明确规定,有两类法定情形,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抗诉。
第一类,办案人员存在职务违法。
如果审理案件的法官存在收受贿赂、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,案件就满足抗诉条件。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普通当事人需要提供初步线索或者证据,证明办案法官涉嫌构成相关犯罪。
第二类,原判决、裁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。
一些当事人在纠结事实认定错误、证据采信不当、发现新证据等问题的时候,却忽视了法律适用错误这一重要理由。
法律适用错误有明确的界定,主要包括六种情况:法院选用的法律条文和案件性质不符;划定责任、赔偿时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;引用已经失效或尚未实施的法律法规;法条溯及力使用错误,违规用新法审理旧案;判决违背国家统一的法律适用基础规则;最终判决结果和法条的立法本意相冲突。
需要注意的是,每个案件仅有一次检察监督申请机会,提交材料前必须精准找出法律适用问题,一旦被驳回就无法重复提起抗诉申请。
当然,并非所有案件都能申请抗诉。通过督促程序、公示催告、企业破产等特殊程序审结的案件,以调解形式结案的案件,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案件,执行和解且已履行的案件,重复申诉的案件,以及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(财产分割争议除外),都不在检察院受理范围内,符合上述情形,盲目申请只会浪费时间和机会。
申请抗诉也有明确的法定程序要求:
必须等法院整套诉讼流程结束、再审申请被驳回后,才能向作出最终生效判决的法院对应的同级检察院提交申请。
在行政案件中,需在收到再审驳回裁定的6个月内提交,民事案件的申请时效为2年,所以建议各位当事人们尽早准备材料,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再仓促提交,保证一个良好的法律效果。
抗诉不是“万能钥匙”,但对于确实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或法官职务违法的案件,它仍然是当事人最后的希望。
理性看待这一监督程序,精准把握法定情形和申请流程,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,守住自身合法权益。
(我是北京唐律,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曾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某部委任职,以“为当事人勇敢发声、坚持正义”作为使命理想)
最高检:这两类情形,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抗诉 不少人在一审、二审甚至高院再审败诉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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