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职人员推诿扯皮不是小事而是违法犯罪公职人员玩忽职守、推诿扯皮,该立案不立案、该查办不查办,千万别以为这只是态度问题。这实际上是失职渎职,更是违法犯罪。国家早已用法律筑牢追责底线,无论是懒政躺平还是违法乱纪,都要被依法从严追责,没有任何例外和法外开恩的空间。衍,这些行为即便未造成重大损失,只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,就会被依法追责。更有甚者,以没有公开红头文件的内部规定为由,对老百姓设卡、推诿、拒办业务,这都属于明知故犯的故意违法行政行为。监察法与刑法白纸黑字写得明白,滥用职权欺压群众,情节严重的一律撤职开除,涉嫌犯罪直接立案判刑。公职人员出现违法失职行为,会根据情节轻重分级承担责任。轻微后果会被责令整改、限期履职;造成不良影响则面临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甚至开除的政务处分;若因失职渎职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便不再是纪律处分范畴,而是直接触犯刑法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,致使重大损失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徇私舞弊的,刑期最高可达10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