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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,女子把2万多克黄金存进珠宝店,金价600多元/克时,老板就已经预付了150

杭州,女子把2万多克黄金存进珠宝店,金价600多元/克时,老板就已经预付了1500多万。没想到金价一路暴涨到1000多元/克,这批黄金的市价直接涨到了2000多万,女子想按现在的市场价结清尾款,可老板觉得自己已经提前付了大部分钱,再按高价结算要亏太多,一直拖着不肯处理。当初没签书面协议,现在两边都觉得亏,僵持不下。

2024年7月到2026年3月,林女士分多次把总计22917克(约23公斤)的黄金,存进了萧山一家珠宝店。

双方只做了口头约定:林女士的黄金可以随时按当天的市场价结算现金。

珠宝店老板也可以用这些黄金周转、加工成首饰售卖。

当时金价大约每克600多元,老板为了方便,先给了林女士1500多万预付款,相当于提前按当时的价格,付了大部分黄金的钱。

谁也没想到,金价一路暴涨,最高冲到了每克1000多元。

按现在的市场价算,这批黄金的总价直接涨到了2000多万。

林女士认为,当初说好“按市场价结算”,现在金价涨了,珠宝店该把剩下的尾款补够,让她拿到2000多万的总价款。

可老板却不认这个账。

他认为自己早就预付了1500多万,相当于提前锁定了成本。

现在金价大涨,如果再按高价结算,自己要倒亏一大笔,所以一直拖着不办。

更麻烦的是,双方从头到尾没签过任何书面合同。

林女士拿不到尾款,也没法把黄金全部要回来,觉得自己错失了金价上涨的收益,亏了。

老板觉得自己提前付了钱,现在再按高价结算,成本太高,也亏了。

林女士想按现价拿2000多万,老板只想按当初低价算,双方各执一词,谁也不让。

经过市场监管、警方多次调解,双方还是谈不拢。

目前林女士和珠宝店老板都已明确:不再私下协商,直接走法律程序解决。

林女士的诉求是,按现在的市价,把黄金总价算到2000多万,减去已经收到的1500多万,把剩下的尾款补齐。

珠宝店老板的顾虑是:钱已经提前付了,再按高价结算,自己要额外承担金价上涨的成本。

那么,从法律角度,该如何看待这件事?

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:合同可以是书面、口头或其他形式,只要双方自愿、内容合法,口头约定一样受法律保护 。

本案寄存黄金、“按市价随时结算”的口头约定,原则上有效。

如果约定是“预付款只是周转款,最终按结算当天市价多退少补”,那林女士就有权按现在的高价,要求结清尾款;

如果双方实际是“提前按当时的价格买断了黄金”,只是钱分批次付,那林女士就不能再按现在的高价要求补钱。

因为没有书面合同,法院只能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调解记录等证据,来还原当初的真实约定。

最终怎么判,要看双方证据和法院对“口头约定内容”的认定 。

在此也提醒大家,大额黄金、贵重物品交易,一定要签书面合同,写清价格、结算方式、违约责任,别只信口头承诺,否则行情一变,很容易闹得两败俱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