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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为造芯片,到底违不违法? 【来源】人民日报对话华为何庭波 | 2026年5月2

华为造芯片,到底违不违法?
【来源】人民日报对话华为何庭波 | 2026年5月28日
各位朋友好,我是田律师。今天人民日报发了一篇重磅专访,采访的是华为公司董事、半导体业务部总裁何庭波。这篇文章信息量非常大,全网都在刷屏。但作为一个律师,我看完的第一反应不是技术,而是法律。
先简单说说什么事。何庭波在专访中提出了“韬定律”,用“时间缩微”替代传统的“几何缩微”,通过逻辑折叠技术持续提升芯片性能。她说今年秋季将发布首款完整的“韬芯片”,性能是“跳跃性”提升。过去6年,华为自主研发了381款芯片,覆盖手机、AI、通信、自动驾驶等各个领域。这篇专访发表在人民日报上,权威性毋庸置疑。
但田律师今天不想聊技术,想跟大家聊聊一个很多人可能没想过的问题:华为自己造芯片,这件事在法律上到底意味着什么?
第一层:知识产权保护。华为6年造了381款芯片,这背后涉及的是大量的专利、技术秘密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。根据中国《专利法》和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》,华为对这些自主研发的技术享有独占性的知识产权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信号——华为不是“山寨”别人的芯片,而是在走一条全新的技术路径。用何庭波的话说,“跟国外同行只有在麦克斯韦方程、薛定谔方程上还有共同语言”,意思就是设计思路完全不一样了。
第二层:制裁与反制裁的法律博弈。何庭波回忆,2020年5月以后,“一夜之间被打回原始社会”。这个“原始社会”是怎么造成的?是美国通过修改《出口管理条例》(EAR)、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等一系列法律手段,切断了华为获取先进芯片和EDA工具的渠道。从国际法角度看,美国的这些制裁措施是否符合WTO规则,一直存在争议。但从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”的角度看,华为今天的“韬定律”,某种意义上是在法律围城中找到了一条技术出路。
第三层:科技自立与国家安全法。何庭波说的一句话特别打动我:“只要方向是对的,慢一点也没关系,一直往前走,终归可以找到桥和路。”这句话背后,其实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的立法精神。这部法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:“国家坚持新发展理念,坚持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。”华为的“韬定律”,就是企业层面的科技创新与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契合。
更深一层说,“韬定律”的提出,还涉及到一个法律上非常前沿的问题:基础理论发现能不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?“韬定律”作为一种科学理论,本身不能申请专利(科学发现、数学方法属于专利法的排除对象)。但基于“韬定律”开发的具体技术方案、工艺方法、电路设计,完全可以申请专利。也就是说,“韬定律”是一座“金矿”,而华为手里握着这座金矿的开采权。
最后说一句古话: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”
这句话出自《周易》,意思是天道运行刚健有力,君子应该像天一样自强不息。华为这7年的经历,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。从2019年“备胎转正”的悲壮,到2026年“韬定律”的从容,华为用行动证明了科技自立不是一句口号。从法律角度看,这种自强不息的底气,来自于中国日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、科技创新法律体系和国家安全法律体系。没有这些法律制度的支撑,单靠企业一己之力是走不远的。
何庭波在采访最后说:“开放、合作、共赢,一起把这件事做得更好,因为没有一个公司能完成所有的答案。”这句话其实也是在说法律: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解决所有问题。技术的发展永远比法律的完善快一步。但只要我们方向对了,慢一点也没关系。一直往前走,终归可以找到桥和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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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田律师个人分析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独立判断,理性决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