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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淮北,许先生婚还没离成,自己在户口本上就已经“被离婚”了,他还发现分居的妻子

安徽淮北,许先生婚还没离成,自己在户口本上就已经“被离婚”了,他还发现分居的妻子在外跟别人同居,甚至生了个孩子!

许先生是淮北濉溪县人,2013年跟妻子崔某结婚,婚后生了两个儿子。

日子过着过着感情就出了问题,2023年3月,崔某第一次向法院提离婚,当时法院没判离。从那之后,崔某就再也没回过家,两人彻底分居。

到了2025年5月,崔某第二次起诉离婚,说感情彻底破裂、长期分居。

2026年2月6日,许先生收到法院传票,案子定在3月11日开庭。开庭前,他去派出所调户籍信息,想证明两人还在婚姻存续期,结果一查彻底傻眼,自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,早就改成了“离婚”。

派出所民警跟他说,是崔某拿着濉溪县法院的判决书来办的变更,不光改了婚姻状态,还把自己户口以“婚姻投靠”的名义,迁到了河南永城。

许先生当时就懵了,离婚官司还没开庭,哪来的判决书?他赶紧仔细核对,越看越觉得这份文书不对劲,怀疑是假的。

这时候,他还想起之前发现的另一件事。自从2023年分居后,崔某一直不回家,后来他偶然查到,崔某在分居期间早就跟别的男人同居了,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。

一边是婚没离就跟他人同居生子,一边是拿着可疑文书偷偷改户籍、迁户口,许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,当即以崔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报了警。

2026年2月12日,濉溪县公安局双堆派出所受理了案子,3月24日正式立案调查。

本以为警方能查清真相,可5月10日,许先生收到了警方的撤销案件决定书,理由是“没有犯罪事实”。这个结果让他完全没法接受,明明有户籍变更记录、有可疑判决书,怎么就查不到犯罪事实?

后来经过多方核实,事情的细节才慢慢清晰。崔某用来办手续的那份法院判决书,确实是伪造的,出自河南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之手。

可警方调查后认为,崔某可能只是委托他人办理,未必直接参与伪造,所以认定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有犯罪行为,最终撤了案。

许先生对这个结论并不认可,他已经向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了侦查活动监督,提出三点诉求,一是监督警方不立案的情况,二是要求警方恢复侦查,查清伪造公文的全部事实,三是认定崔某明知文书是假的,同时追究她重婚的责任。

目前,经过相关部门纠正,许先生的户籍婚姻状态已经恢复为已婚,崔某的户口也被退回了原籍。

这件事牵扯出的问题,其实值得很多人深思。婚姻存续期间,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生子,本身就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,大概率还涉嫌重婚。

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,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不管是谁参与,都该被追究责任。

户籍办理环节的审核漏洞也不容忽视。按照规定,办理婚姻状态变更、户口迁移,必须严格核对法律文书的真实性。

可崔某拿着伪造的判决书,就顺利办成了所有手续,这中间的审核环节是否存在疏忽,需要相关部门好好复盘整改。

普通人遇到这种事,维权之路往往格外艰难。

许先生既要打离婚官司,又要应对妻子同居生子的事实,还要为伪造证件案的撤销结果奔波,耗费的时间、精力难以想象。如果没有坚持追查,可能最后只能吃哑巴亏。

说到底,婚姻里的过错行为不该被纵容,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这种违法行为更不能轻易放过。

警方撤案不代表事情就此结束,检察机关的监督介入,也许能推动真相进一步查清,给许先生一个公正的说法。

同时,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,遇到婚姻纠纷时,一定要留意自身身份信息、户籍信息的变动,发现异常及时维权,避免自身合法权益被无故侵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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