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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打假不专业,专业打假的不是消费者,这场官司尴尬了谁?内蒙古男子买6瓶假白酒

消费者打假不专业,专业打假的不是消费者,这场官司尴尬了谁?内蒙古男子买6瓶假白酒,索赔4万余元,被判定“职业打假”,只“退一”,不“赔十”。

该男子王某从一家超市购买6瓶白酒,共计4500多元,从数量上看并不多,没有超出日常消费的范围。

但他有两个动作,直接导致他被法院认定为“营利目的明显”。

一是教科书式的取证动作。他在进入超市前就打开了隐藏的录像设备,完整记录了购买全过程,以及每瓶酒的编码。

二是目的明确的投诉动作。他在买酒之后,不是第一时间回家或者到饭店和朋友分享,而是直接去了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举报。在一年多时间里,他类似的举报达到了4次。

虽然这家超市因售卖假酒被罚2.5万元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但法院并没有机械适用《食品安全法》售假“退一赔十”的规定,而是认定王某的买假行为超出了合理生活消费需要,不享有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。

不过,我认为职业打假多些,知假售假就会少些,应当给予王某适当的奖励。

毕竟现在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普通老百姓没有精力,也没有专业能力去鉴别那些假货次品。

法律能否取一个平衡点,让职业打假人获得一定奖励,使得不良商家有所忌惮和收敛呢?

对此,你有何见解?来评论区聊一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