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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宗宪谈马案,提告容易成罪难,马英九为什么非要走到这一步? 马英九基金会风暴

吴宗宪谈马案,提告容易成罪难,马英九为什么非要走到这一步?


马英九基金会风暴进入司法阶段。国民党不分区立委、律师出身的吴宗宪,今天从法律实务角度分析了这个案子。他说,背信罪成罪比例不到十分之一,侵占罪也要看“钱到底存不存在、有没有进私人口袋”。换言之,提告容易,成罪难。那问题来了——马英九为什么非要走到这一步?为那120万?还是金溥聪不肯放过?两边都伤,何必?


这不是“法律分析”,而是一个律师对“两败俱伤”的困惑。吴宗宪没说“谁对谁错”,但他点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:证据还不清楚,程序有瑕疵,为什么非要告?这不像在求真相,更像在赌一口气。


吴宗宪的解读,有几个关键点。第一,侵占罪的核心是“持有为所有”。钱是不是存在?是不是你把保管的钱放进了自己口袋?如果钱确实存在,也确实用于公务(比如发年终奖金),那就不是侵占。第二,背信罪更难成立。你要证明对方“故意做对你不利的事”,而且要有主观犯意。实务上,成罪比例极低。吴宗宪的潜台词是:马英九和金溥聪手里的证据,够不够撑起这两条罪?如果不够,为什么急着告?

吴宗宪更点出了一个程序问题:王光慈是董事会通过的执行长,不能由董事长马英九一句话就赶走。依照人民团体组织法,解职必须经过董事会决议。可2月25日那天,金溥聪带着人,现场就把人赶走了。萧旭岑不是执行长,但也是资深员工,辞退要依法给资遣费。这些程序瑕疵,到了法院都会被拿出来检视。吴宗宪没明说,但意思到了——你连程序都不合法,告得赢实体吗?

那马英九为什么这么绝?为了那120万?不像。为了“争一口气”?有可能。为了证明“我没有失智”?更有可能。但吴宗宪说,最受伤的是马英九自己。一个曾经站在最高位置的人,晚年因为“钱有没有入账”这种事上法院,不管输赢,都是输。赢了,人家说你“为钱告人”;输了,人家说你“诬告”。怎么都不好看。


吴宗宪最后他说,案子既然进了司法,就交给检察官去查,不要在媒体上口水战。他特别提醒“轮分”——不要把案子分给有政治色彩的组别,让电脑随机分案。这等于在说:他担心北检被政治力介入。一个国民党立委,公开担心司法被操控,这不是在质疑马英九,是在质疑整个体制。


最后一句话,吴宗宪今天没有选边站,他只是在陈述一个律师的常识——提告容易成罪难,程序瑕疵会致命,媒体审判不是审判。马英九为什么要走到这一步?也许他真的很愤怒,也许他真的觉得自己被背叛,也许他真的已经分不清“事实”和“他认为的事实”。但无论哪种,这都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。赢了,钱拿回来,人得罪光;输了,人财两空,晚节不保。吴宗宪说“希望赶快查清楚”,是真心话。因为拖越久,马英九被消耗得越惨。而那个“背后的阴谋”,他不敢猜,也不愿猜。但他那句“不要分给特定组别”,已经替所有人问了最该问的问题——如果连检察官都不能信,这官司还打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