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江永执法车拖行犬只事件引发网友争论。我觉得城管部门处置流浪犬本无可非议,但处置方式确有不妥。
正如通报所说,事件的起因是公园附近有无主流浪犬尾随追人,群众举报,执法人员奔赴处置。
从视频上看,流浪犬是一只大型犬,如果携带狂犬病毒,咬伤行人,就可能危及行人生命健康。
为了防患未然,执法人员应及时处置。这一点没有问题。
大家看《动物防疫法》和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,对于无主的流浪犬只,有关部门是有权进行抓捕和处置的。这可是维护群众安全的大事。
但有关规定也明确了,捕杀、处置流浪犬只的基本原则是“依法”和“人道”。
按照规范,执法人员出动时应当配齐捕犬用的网兜、套装以及封闭的运输笼。
事件通报中说:拖行是由于“缺乏专业带离工具”。这个理由让人匪夷所思,是忘了带,还是根本没有配备?
无论哪种原因,作为专门负责的执法部门不该出现这种疏忽。出门执行任务不带专业工具,就像医生上手术台却没带手术刀。这也是一种失职啊。
再说说争议比较大的拖行犬只问题。我看了视频,执法车的速度明显较慢,比狗奔跑的速度还慢些。
所以,司机的本意应该不是故意将犬只拖行致死。但流浪犬哀嚎的视频画面让人心惊。
没有专业工具,可以等待支援,可以把流浪犬捆绑在车子后斗内,而不该选择拖行的方式。
真正缺的不是专业工具,而是周全的应急预案,以及对所有生命的敬畏。
对此事,你怎么看?在评论区聊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