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惩贪为何失败? 朱元璋惩贪为何失败?朱元璋和网上那些痛恨腐败的网友一样,觉得只要把贪官杀掉,就能遏制腐败。这种想法实在幼稚。只是朱元璋受时代局限,无法穿越,可如今的网友若还这么想,那就是认知问题了。
明初的洪武三大案——胡惟庸案、李善长案、蓝玉案,首要罪名皆是结党营私、犯上作乱,其次都有贪污受贿这一罪名。朱元璋大开杀戒,超过10万人受牵连死于非命。朱元璋将诛杀功臣、保护朱家江山与惩治贪污腐败巧妙结合,这在中国历史上堪称开创性之举。最极端时,台上的官员按程序惩处下面跪着的腐败分子,随后自己官服一脱,也跪在下面接受处罚。同时,官衙里还站着一个被剥皮填草的前任官员,罪名都是贪污受贿。朱元璋惩处力度不可谓不大,可收效甚微,问题究竟出在哪?
首先,朱元璋惩贪目的不纯,他把巩固朱家王朝统治置于首位。他那些封王的儿子鱼肉乡里、杀人越货,却都安然无恙,律法只为朱家服务。其次,朱元璋时代官员俸禄极低,官员想要体面生活,只能另寻他法。但在朱元璋眼中,他们只是为朱家办事的奴才,让他们当官已是皇恩浩荡,哪还谈什么体面?这便是朱元璋时代越惩越贪、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。
从后人、现代的角度看,遏制贪污、惩治腐败,不能只考虑人性道德问题,还需有制度保障。一是公开,包括政事公开、官员任命公开、财务公开。二是态度,对贪污腐败零容忍,无需杀头这般狠招,出了问题马上走人、退回赃款即可。做不到这两条,惩贪便毫无希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