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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桩令人意难平的冤案:作恶者罪有应得,可迟到的正义依旧满是遗憾 他叫冯志明,

一桩令人意难平的冤案:作恶者罪有应得,可迟到的正义依旧满是遗憾

他叫冯志明,“呼格吉勒图冤案”的制造者,他办案“有功”升迁了,后来案件真相大白,他以贪污受贿罪、私藏枪支罪被捕入狱,开除公职开除党籍。这件事让人堵得慌的地方在于:一个18岁的年轻人被错误定罪并很快执行死刑,父母等了多年才等来无罪判决,而当年办案链条上的责任,公众始终觉得没有被完整摊开。呼格吉勒图案的时间线,放到今天看仍然刺眼。1996年,呼和浩特发生一起命案,呼格吉勒图向警方报案后,反而被认定为凶手。此后他被判死刑并执行。多年后,赵志红供述相关案件,案件才重新进入公众视野。

明明是挺身而出帮忙报案的好心人,最后却沦为命案的替罪羊,一条鲜活的少年生命,在最美好的年纪戛然而止。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,制造这场悲剧的直接责任人冯志明,非但没有第一时间受到惩处,反而靠着这起漏洞百出的冤假错案,一路平步青云,靠着这份沾满无辜者鲜血的“功劳”步步高升。

很多人看完案件始末都会心生疑惑,真正葬送少年一生的,是冯志明当年违法办案、屈打成招的渎职行为,可最终他落马入狱,被判罪行却和制造冤案毫无关系。他因为贪污受贿、私藏枪支受到法律制裁,相当于为自己后续的贪腐恶行买单,却从来没有单独为错杀18岁少年这件事,付出对应的法律代价。相当于最核心、最致命的一桩罪责,被轻飘飘地一笔带过,这也是大众心里始终过不去的一道坎。

一起人命关天的死刑案件,从来不是某一个警察就能独自敲定结果。从警方侦查取证、检察院审查起诉,到法院开庭审判、最终核准死刑,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业公职人员层层把关。按理说,任何一个环节有人坚守底线、仔细核查证据漏洞,都能拦下这场悲剧。可现实却是,所有关口全部失守,没有人发现口供的矛盾,没有人留意现场物证和少年供述完全不符,所有人都顺着错误的方向推进案件,最终亲手把无辜少年送上刑场。

这么长一条完整的追责链条,最后只有冯志明一人因为其他罪行受到严惩,其余参与办案、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,大多没有被公开追责,他们当年的失职行为没有被公之于众,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。没有人站出来为少年的枉死道歉,没有人承担司法失职带来的惨痛后果。

少年的父母,耗尽十几年光阴四处申诉,熬过无数个日夜的煎熬,顶着丧子之痛不停奔走,才终于等到一份无罪判决书。可这份清白来得太晚,少年再也回不来,父母心中永远的伤痛永远无法愈合。一纸无罪判决,能还给逝者名誉,却换不回逝去的生命,弥补不了一个家庭破碎半生的痛苦。

我们从不否认,这些年国内司法体系一直在不断完善,疑罪从无、非法证据排除、办案终身追责等制度陆续落地,就是为了杜绝这类冤案再次发生。国家正视了过去司法办案存在的漏洞,也愿意主动纠正过往的错误,这份司法自我纠错的勇气值得肯定。

但大众想要的从来不止一份迟来的无罪判决,也不止涉案官员因为其他罪行落马。大家真正期盼的,是针对枉法错案本身的完整追责,是每一个失职环节都有人担责,是司法权力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让普通人再也不会遭遇好心报案却蒙冤致死的绝望。

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不该残缺。枉死的少年不该白白丧命,司法的失误不该只有部分人买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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