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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镇雄,一个31岁的单亲妈妈,住在26楼。 5月8号早上七点多,她送完6岁的

云南镇雄,一个31岁的单亲妈妈,住在26楼。

5月8号早上七点多,她送完6岁的女儿上幼儿园,回家准备洗个澡。

衣服刚脱,听见客厅有动静。隔着门喊了两声,没人应。下一秒卫生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拉开了,一个满身酒气的陌生男人站那儿。

后来的事,她跟记者说的时候还是发抖。那男的把她从卫生间拖进儿童房,又拖到客厅,她想喊喊不出来,只能拼命挣扎。等抢到手机报警,对方才停手。

民警到场把人控制住了。这人姓王,血检结果112.32mg/100ml,重度醉酒。法医鉴定朱女士轻微伤,脖子下面被指甲抓破皮,身上好几道勒痕。

但是,检察院没批捕。

5月25号朱女士被告知,证据不足,王某取保候审,当天晚上就出来了。

卡在哪儿了呢?

朱女士家门口没有监控。王某怎么进的她家,现在说不死。

电梯监控拍到他从负一层进电梯,醉醺醺的没按楼层,电梯自己停在了26楼,他晃悠出去右转。几秒钟前,朱女士的女儿刚进电梯下楼。要是孩子晚走半分钟,就跟这个醉汉同乘电梯了。

警方没发现门锁有破坏痕迹。朱女士说自己记得关了门,但拿不出铁证。就这一小段路,成了整条链上唯一缺的环。

可话说回来。

一个陌生男人,没被邀请,出现在26楼别人家里,把光着身子的女主人从卫生间拖到卧室,这本身叫不叫非法侵入住宅?刑法第245条写得清楚,情节严重的,构成犯罪。强制猥亵这事,物证、伤情鉴定、被害人陈述都在。醉酒不是挡箭牌,刑法第18条也说了,醉酒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。

检察院有检察院的规矩,存疑不批捕,让警方继续补充侦查,这是正常流程。取保候审不等于没事了,案子还在办。

但对朱女士来说,26楼、刚送走孩子、满身伤痕,不是概率,是她实实在在的人生。每一天都在等,每一天都是煎熬。

王某那边,记者打过去问,他让找律师。律师转了一句话:“王某自称当时就是喝醉了。”

就这一句。

我喝醉了,所以我干啥都不用负责?法律上从来没这种说法。最高检也多次明确,醉酒不能成为脱罪理由。

这事最让人后怕的不是王某这个人。是你住在26楼,你觉得够高了够安全了。门锁着,孩子走了,你刚松一口气。结果一个陌生人就在你家里,离你几米远。

家本来是最安全的地方,反而成了最让人恐惧的地方。

目前案子还在侦查,警方没说死,还要继续核查。朱女士家门口那个盲区能不能查清,可能决定最后的结果。

不管怎么说,有些问题已经摆在这儿了。一个独居女性在自己家里洗澡,被陌生男人闯进来,身上的伤是实打实的。证据链差一环,人就能出来。

这事你怎么看?

(来源:红星新闻、澎湃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