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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太坏了!”北京,16岁少年在一厂里打工,被53岁工友诱导发生关系,后身体不舒服

“太坏了!”北京,16岁少年在一厂里打工,被53岁工友诱导发生关系,后身体不舒服,查出感染了HIV,谁料,工友原来就有HIV,却从一开始隐瞒,故意坑少年,甚至牵出潜在传播链,最终,法院判决大快人心。


16岁的小磊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他成了留守少年,平时没人看管引导,小小年纪早早就出来打工赚钱。

他在一个厂里上班,赚点辛苦钱,谁知被一个53岁的工友盯上了。

那名工友早就知道自己感染了HIV,却从头到尾没告诉过小磊,还刻意诱对方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。

直到小磊后来身体不舒服去检查,才发现已经感染了HIV病毒。

后经检测做了毒株比对,确认小磊感染的HIV和那名工友的毒株高度同源,传染源就是他。

而且,顺着这条线索查,还发现他有可能还传染过其他人,存在潜在的传播链。

最后法院审理的时候,认定工友的行为太恶劣。

第一,他明知道自己有性病还传播,构成传播性病罪;

第二,他和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,构成猥亵儿童罪;

第三,他刻意隐瞒病情传播艾滋,等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又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
本案中,前两项可以理解,那工友为什么构成故意伤害罪呢?

《刑法》第234条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本案中,53岁的工友事前明确知晓自己感染HIV,明知小磊是未成年,还刻意隐瞒病情,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与小磊发生关系,直接导致小磊感染艾滋病毒。

该毒株比对也已确认传染源就是该工友,完全符合上述“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他人感染HIV”的构成要件,因此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。

最终,数罪并罚,法院判决工友17年有期徒刑,也算给了小磊一个公道。

这事也给所有留守的未成年人提了个醒,在外打工一定要多注意自身安全,碰到不对劲的人及时远离,真要是遇到伤害,第一时间报警求助,别给坏人可乘之机。

另外,也希望父母对孩子多上点心,虽然十几岁,也需要父母多关系,给予正确引导,防止孩子受到伤害,走上歪路。

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