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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!人社部正式发文,7月1日全国落地,在职、退休人员都受益 不知道你身边有没

定了!人社部正式发文,7月1日全国落地,在职、退休人员都受益

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:明明已经到了退休年龄,却还是每天早出晚归地去上班,他们可能是小区门口的保安大叔,可能是超市里打扫卫生的阿姨,也可能是工厂里被返聘的老技工。

过去几十年里,这群超龄打工人一直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,干活最累,却拿着最低的工资,出了问题还没人管,不过从今年7月1日开始,这种情况将彻底成为历史。

就在5月25日,人社部联合卫健委、应急管理部、税务总局、医保局五大部门,正式签发了第56 号部长令,出台了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。

这可不是什么征求意见稿,也不是地方试点政策,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国家级规章,明确要求7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,没有任何缓冲期,全国各地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。

据官方统计,这项新规将直接覆盖全国8700万到1.2亿人,不光是已经退休还在打工的老人能受益,现在正在上班的每一个在职职工,未来也都会享受到这份保障。

可能有人会说,我还年轻,离退休早着呢,这个政策跟我没关系,那你可就想错了,随着去年1月 1日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启动,我们这代人几乎所有人都会面临退休后继续工作的情况。

今天的政策保护的是50后、60后的超龄劳动者,明天它就会成为70后、80后、90后甚至00后的 "护身符",这不是一个只针对老年人的临时规定,而是国家为整个延迟退休时代搭建的基础保障体系。

先说说大家最关心的,新规到底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,首先最核心的一点,就是彻底打破了过去 "超过退休年龄就不受劳动法保护" 的错误观念。

以前很多用人单位就是抓住这个漏洞,把超龄劳动者当成 "临时工" 使唤,想辞退就辞退,想欠薪就欠薪,出了工伤更是互相推诿,而新规明确规定,只要你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,不管你有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都能享受到四项基本权益的法定保障。

第一项就是劳动报酬权,新规要求,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,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而且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,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拖欠,这就意味着,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干了一个月活,老板只给发几百块钱生活费的情况了。

第二项是休息休假权。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,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安排加班,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加班的,也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,这对那些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保洁、保安来说,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。

第三项是劳动安全卫生权。用人单位必须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,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,对于患有慢性病或者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的超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当调整其工作岗位。

第四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,就是工伤保障权。新规明确要求,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,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,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,这就彻底解决了过去超龄劳动者 "受伤自己扛" 的痛点。

可能有人会问,那如果单位不遵守这些规定怎么办?别担心,这次五部门联合出手,就是要动真格的,新规规定,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,超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,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五部门还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从7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,对那些侵害超龄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,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,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,向社会公布。

对于在职人员来说,这项新规的意义更加深远,它不仅为我们未来的退休生活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保障,也让我们对延迟退休政策少了一份担忧。

以前很多人担心延迟退休后,年纪大了找不到工作,或者找到了工作也没有保障,现在有了这项规定,我们就可以放心地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意愿,选择在退休后继续工作,既能增加收入,又能发挥余热,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

当然,任何一项政策的落地都需要一个过程,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作为劳动者,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作为用人单位,也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,依法用工,善待每一位劳动者。

相信随着这项新规的实施,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会越来越完善,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。

最后提醒大家,距离7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如果你家里有正在打工的长辈,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,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。

如果你自己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,也请提前做好准备,及时调整用工制度,确保合规经营,毕竟,只有尊重劳动者的企业,才能走得更远、更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