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佩服我的老丈人。
十五年前,老伴去世,三年后,重新找了新搭档。
确定关系后,老丈人召开家庭会议,会上宣布,我还没老,意中人已找到。
一向刚愎自用的儿媳妇刚要发话,老丈人立马打断,不同意,每月给我2000块,给我洗衣做饭。全场鸦雀无声。
就这样,一对老人走到了一起。
两人约法三章:
1、在一起,不领证。
2、生活习惯,彼此尊重。
3、住在新伙计家里,每月固定2000块生活费。
4、平时小钱不介意,大钱互商量。
5、各自尊重已故老伴,家里摆上各自遗照。一年三上坟,互不干扰。
6、百年后各回各家,各找各的老伴。
7、待对方子女如家人,该凶得凶,该疼得疼,绝不倚老卖老。
如今,两人不似夫妻胜似夫妻,相伴已有十二年。
我的老丈人真是人间清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