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献忠攻破重庆,俘虏明军三万七千人,下令不杀,只剁手。重庆通远门外,成千上万的战俘排着队,一个接一个把手伸到木案上,手起刀落,手指纷飞,血溅三尺,然后被一脚踢开——“滚吧,下一个!”有人想耍小聪明,伸了左手,结果左手剁完又被喝令伸右手,两只手全废了。
有网友问,张献忠没杀战俘,而仅仅剁掉手放生,是不是代表了一种“仁慈”?
其实,某种程度上,这种做法的残忍和歹毒,比一刀毙命更深一层。
先说“坑杀”。我们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活埋,其实和真实的坑杀是两码事。古代的“坑”字本义是高大的门楼,所谓“坑杀”,实际上是把尸体堆积成金字塔形状的“京观”,覆土夯实,立在路边向过往的人炫耀武功、震慑敌人。
白起长平之战坑杀四十万赵军,不是挖个巨坑让人自己跳进去——你想想也知道,四十万人能乖乖站着让你埋吗?真实的操作是,把人杀了,然后把尸体垒成山。这是一种“杀完就算”的痛快残忍,死了的人不需要粮食,不构成负担,尸体还能当建筑材料,一举多得。
那砍手指呢?这事儿要分开看。
中国古代真正被广泛使用的肢体刑,其实不是砍手指,而是“刖刑”——砍脚。
为什么是脚而不是手?道理很简单,砍了脚,人走不快、跑不了、不能再上战场,但两只手还在,该织布的织布,该打铁的打铁,劳动力是保住了的。而砍了手指呢?在那个没有机械、全凭双手的农耕时代,一个缺了手指的人,连锄头都握不稳,还干什么活儿?
砍手指放回去,意味着你把一个废人扔回给了敌国。这个人回去以后,不能打仗——握不住刀枪;不能劳作——干不了农活;但吃饭的嘴还在。对敌国来说,这不比直接杀了更消耗敌国的国力吗?
听起来好像很“聪明”,很“划算”。但你细想,这事儿没那么简单。
战国时,燕国名将乐毅伐齐,把齐国打得喘不过气。齐国人在绝境中散播了一个谣言,说齐国士兵最怕的不是被杀,而是被燕国人割掉鼻子。乐毅被撤换后,接替他指挥的燕将骑劫信以为真,开始大肆割战俘的鼻子。
结果呢?齐国的士兵再面对燕军时,想的不是投降保命,而是——投降了会变成没鼻子的怪物,与其这样,不如拼死一战。骑劫的军队发现,对面的齐国人忽然变得无比难缠,每一个都像不要命似的往前冲。你以为你是用残暴震慑敌人,实际上你把敌人逼成了困兽。
张献忠那边也一样。剁手是张献忠部的惯用手段,作用有三:一是惩罚负隅顽抗的人,二是防止他们以后再拿武器,三是让这些人变成“活教材”,把恐惧像瘟疫一样传播开去。
张献忠在这方面是个实用主义者,他知道被杀的人没法替他传话,而剁了手的人会跑回老家,逢人就说“八大王多可怕”。短期来看,这一招确实有效——后来张献忠入川,很多城池望风而降,因为人们听说了重庆的故事,知道抵抗的下场比死还难受。
但长期呢?恐惧可以把人吓跪,却不会让人真心臣服。张献忠最终在四川没能真正扎下根,清军一来,他的政权就土崩瓦解。那些被他剁了手的明军士兵和他们的家人,在清军入川的时候是帮他守城了,还是站在一边等着看他完蛋?这个答案,历史已经给了。
白起为什么不这么干?为什么不把四十万赵军剁了手放回去恶心赵国?
因为四十万人不是四百人,不是四千人。你砍四十万人的手,需要多少人力执行?需要多长的时间?在此期间,这四十万人不需要吃饭吗?秦军自己的粮草都不够,哪有余粮喂这些将残之人?
更重要的是,在那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,大面积开放性伤口等于判了死刑。这些人被剁了手放回去,伤口感染、化脓、高烧,在痛苦中死去——这跟直接杀了他们有什么区别?唯一的区别是,他们死得更慢、更痛苦。
有人可能会说,这不是更“文明”吗?至少没杀人。
但我想问,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废人,让他余生都在屈辱和无力中度过,被人嫌弃,被家人视为负担,在社会的角落里苟延残喘——这比杀了他更文明吗?坑杀是一瞬间的暴行,砍手指放回去是把这暴行拉长成一辈子。前者是在战争中丧失人性,后者是披着“仁慈”的外衣丧失人性。
在那种“杀降”横行、人命如草芥的年代,一个人被俘之后能遇到的最好的命运,大概是遇到一个把他当劳动力而不是战利品的胜利者。
波斯人俘获罗马军团后,把他们编成建设兵团修路建桥,让他们在当地娶妻生子,甚至模仿罗马的城市规划在波斯建造新城。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公元260年萨珊波斯国王沙普尔一世在埃德萨战役中大败罗马军团后,将罗马战俘编入建设队伍的做法。
你看,把人当人用,是能产生价值的;把人当牲口用,就算不死,也只是一场漫长的凌迟。
不管是坑杀还是砍手,都是在战争中把人异化成数字的副产品。唯一的不同是,坑杀是把人变成尸体堆成的金字塔,砍手是把人变成活着的行尸走肉。哪个更歹毒?从恐怖的艺术上来说,它们不过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