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迅有过三次辞职,损失不小。第一次是从教育部辞职,这是1926年8月发生的事,鲁迅直接从公务员岗位上走人。1912年民国成立,鲁迅应蔡元培邀请进入北洋政府教育部任佥事,这相当于科长级文官。鲁迅初入职时月薪60银元,很快鲁迅的月薪就达到300银元。当时北京普通人的月薪只有6到10银元,相较起来,鲁迅的收入还是非常高的。鲁迅的这个收入相当于现在的5万元左右,如果再加上鲁迅在北师大的兼职,鲁迅的实际收入还是非常不错的。 但由于女师大风潮与三一八惨案的发生,鲁迅无法再忍受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,愤而走人,从此开启了他在南方的生活。
1926年8月后来到厦门大学国文教授,很快辞掉这个教授职位,1927年1月转任广州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授。但由于四一二政变与广州清党的发生,鲁迅不愿与国民党当局合作,于当年4月21日愤而辞职,从此彻底告别大学教职,也告别了每月稳定拿高薪的日子。
鲁迅在厦门大学做教授时,月薪400银元;他在中山大学为教授时,月薪500小洋(相当400银元)。这个收入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,约相当于7.5万–10万元/月,这应该属于社会顶层收入。 鲁迅后来被迫定居上海,从此再无公职,完全成为自由撰稿人,经济必须完全依靠写作、出书、稿费维持生活。
当时北大教授薪资分240/260/280三档,周作人、胡适的月薪均为280银元,北大校长蔡元培的月薪是600银元,而当年在北大图书馆打工的青年毛泽东的月薪仅为8银元。当时清华“四大导师”的月薪均为400银元,据说东北大学曾想请梁启超,给出的月薪是500银元。
特别是鲁迅的后两次辞职,从经济收入角度看,鲁迅的损失还是很大的。但有失必有得,鲁迅逐渐走向了其杂文创作的巅峰期。随着《而已集》《三闲集》《二心集》《南腔北调集》等作品的一部部问世,遂奠定了鲁迅作为文坛领袖的崇高地位。鲁迅就是这样从一个体制内精英,蜕化演变为一个颇具战斗精神的思想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