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苏州,年近七旬老夫妻“一口价”300元找人搬家,搬到一半被坐地起价1200元。两老不从,被对方言语威胁良久,后因体力悬殊被迫付了700元。事后,两老立刻报警求助,竟然揪出了一个以张某为首的13人犯罪团伙,受害人数高达49人,以独居女性为主。
2024年5月,包老打算搬到新房子,于是找搬家服务,他被一家标着“一口价”的店家吸引了,点进去和客服聊,对方根据他提供的搬家路程、家具数量,给出了300元的报价。
他特意问清楚:究竟是不是整个搬家过程,都只收300元?对方表示,一口价300元。
于是,包老欣然下单,预约好了次日服务,觉得淘到便宜了,特别划算。
第二天,两名搬家工人准时来到,包老留了个心眼,再次向他们确认是不是300元包全程,是不是没有其他附加费用。
对方却含糊其辞,不给自己一个准信,还没等包老反应过来,他们就已经自顾自地搬了起来,包老见状,也不好再说什么,与老伴一块上了他们的车。
一路上两人的态度都好好的,谁曾想,到了目的地,从车上卸了一半的家具后,他们突然变脸了。
甩给了两老一张1200元的单据,包老顿时呆住了,心想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。
他看着这卸到一半的家具,担心如果直接拒绝的话,会遭到他们的罢工报复。他只能暂时顺从着对方。
家具全部卸完之后,包老还想着先等他们搬完上楼,再和他们掰扯。
还没等包老开口,对方就要求他先付款才能搬上去。包老和对方理论,明明客服说的是300元包全程,现在怎么变成了1200元,这太不合理了,自己是不可能付这笔钱的。
对方闻言,态度突然恶劣了起来,从见面时的勤恳模样突然变成了“催账”的流氓状,包老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他们恶狠狠地说,300元只包了运输费,还要付300元出车费、600元人工费,加起来1200元。
包老怒了,这不就是明目张胆的坐地起价吗!
两老明确拒绝付这笔钱,对方不罢休地一直向他们恶语相向,双方僵持了很久,后来年近七旬的他们身体实在吃不消了,只能付了700元结束这场闹剧。
对方收了钱后,居然不把家具搬上楼,而是直接扬长而去,留下年迈的二老收拾这堆沉重的家具。
事后,包老愤然报警并投诉,民警发现店家多次因搬家过程中坐地起价被投诉,已经超出民事欺诈范畴了,遂立案侦查。
经查,这是一个以张某为首由13人组成的犯罪团伙,他们故意用比市场价低很多的“一口价”哄骗消费者下单,等货搬上了车,或者到了目的地才露出狰狞原形,分工明确地言语威胁、恐吓消费者恶意加价获利。
犯案以来,共有49名消费者误入他们精心编织的圈套,其中多半是独居女性,不法牟利共3.6万多。
作案过程中,如果客户坚决不妥协,张某会远程操控团伙使出言语攻击、赖着不走、扣留物品等方式对其施压。
在张某的信息中,多次出现“弄他”、“盘他”、“骂她”等不法指令。
在审理中,主犯张某认为,他们只是民事欺诈,而且最终收费并没有高于市场价,怎么会构成刑事犯罪呢?
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: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民事欺诈,简单来说是“赚便宜”,卖给咱东西的人目的是想咱多掏点钱买他的东西。
例如到超市购物时,促销员推销一款洗发水时,夸大了它的防脱效果,消费者一心动买了。用了之后觉得效果一般,这属于民事欺诈。
而张某团伙的行径已经逾越了民事欺诈。
他们通过言语威胁、恐吓、辱骂、扣留受害者物品等方式,以此暴力逼迫受害者接受他们的恶意加价,迫使受害者违背真实意愿和他们交易,犯了强迫交易罪。
最后判决,以张某为首的10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,除主犯张某外,其余9人缓刑,各并处罚金。另外3人,因参与订单较少、犯罪情节轻微,承担行政处罚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