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西畴,老板为了追求一位美女主播,没少给她刷礼物,最终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并同居在了一起。在同居期间,老板陆续给女主播花了30多万元,但二人的感情还是宣告破裂。之后,老板要求女主播退还30多万元,称这些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但女主播不同意,认为老板想白嫖。双方协商无果后,闹上了法院。
小华(化名)经营着一家生意不错的公司,经济条件优越。一次偶然机会,他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主播小丽(化名)。与许多观众不同的是,小华很快便沉迷其中。
起初只是点点赞、送送小礼物。
每当主播念到他的名字,说一句“谢谢华哥支持”,小华心里都会激动半天。
渐渐地,小华开始频繁进入直播间。
鲜花、跑车、嘉年华……
只要小丽开播,他几乎场场不落。
短短几个月时间,光直播打赏就花去了十几万元。
小丽也注意到了这位出手阔绰的大哥。
下播后,两人开始私聊。
从最初的感谢支持,到分享日常生活,再到深夜聊天,关系迅速升温。
小华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。
他告诉朋友:“她跟别的主播不一样,她是真的关心我。”
为了证明诚意,小华不仅继续打赏,还经常通过微信转账。
小丽说手机坏了,他转钱。
小丽说房租到期了,他转钱。
小丽说身体不舒服要检查,他还是转钱。
在小华眼里,这些都是为未来家庭投资。
后来,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。
没过多久,小丽搬到了小华租住的房子里同居。
那段时间,小华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提前过上了婚后生活。
而为了讨女友开心,小华花钱更加大方。
名牌包、化妆品、手机、首饰。
只要小丽喜欢,他几乎都会买。
据统计,在两人交往和同居期间,小华陆续支出了30多万元。
然而,再甜蜜的感情也敌不过现实。
随着相处时间增长,矛盾开始不断出现。
小华希望尽快结婚。
而小丽却总以年龄小、事业未稳定等理由推迟。
每当谈到领证问题,小丽总是顾左右而言他。
时间久了,小华越来越焦虑。
他开始怀疑,对方到底是真心爱自己,还是看中了自己的经济能力。
双方争吵越来越频繁。
最终,这段感情还是走到了尽头。
分手后,小华越想越觉得不甘心。
他认为自己之所以花这么多钱,完全是奔着结婚去的。
如今婚没结成,钱自然应该退回来。
于是,他开始联系小丽。
要求返还交往期间的30多万元支出。
但小丽坚决不同意。
她认为,两人曾是正常恋爱关系。
双方多次协商无果。
最终,小华一纸诉状将小丽告上法庭。
庭审中,小华提出自己的核心观点:
这些钱并非普通赠与,而是“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”。
如今双方未能结婚,赠与条件落空,小丽应当返还全部款项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,他提交了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以及两人谈论未来婚姻的部分内容。
而小丽则表示:
恋爱期间的消费本来就是双方自愿行为。
小华从未要求自己签订任何借条。
也从未明确约定“如果不结婚就退钱”。
双方同居生活期间,这些支出很多都用于共同消费和日常开销。
况且,两人已经实际交往、共同生活过。
现在把恋爱期间所有支出都算成“结婚投资”,明显不符合事实。
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:
根据现有证据,虽然双方确实存在恋爱关系和同居事实,但小华无法证明这些款项均属于以结婚为唯一目的的附条件赠与。
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,购买礼物、转账、共同消费等行为,本质上属于情侣之间的自愿赠与和情感表达。
尤其是已经实际同居生活一段时间,双方都从这段感情中获得过相应的情感和生活利益。
因此,不能简单地因为恋爱失败,就要求返还全部支出。
最终,法院依法驳回了小华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判决结果公布后,网络上也掀起热议。
有人支持法院判决:“成年人谈恋爱本来就有风险,花钱的时候开心,分手后就想全要回来,不现实。”
也有人认为:“如果真的是奔着结婚去的,几十万元确实不是小数目,完全打了水漂,换谁都难接受。”
还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评论:“法律保护的是证据,不是后悔。恋爱时转出去的是钱,分手后想追回来的却是遗憾。”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