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龙南,两个大妈趁主人不在家里,竟然带着摘杨梅的工具,擅自推开院外大门入室偷杨梅,装满两小筐后扬长而去。主人家中的监控把她们偷盗的全过程完整记录下来,视频传到网上后引起不少网友的热议:完全可以报警处理,这绝不是偷几颗杨梅这么简单!
案发当天,上午11点左右,两个大妈骑着电动车,大摇大摆停在一栋自建房门口。两人下车后,手里提着织布袋、剪刀和装水果的小筐,径直走到院落大门前。
通过视频可以看到,这个大门高度只有1.1米左右,门是关着的,扣着锁扣但并未锁死,大妈轻松拨开扣锁,迅速走进院子里面。
她们偷摘杨梅的动作十分娴熟,专门挑那些又大又熟的果实,摘下后就放进随身带来的织布袋或是小筐里。
遇到长在高处的杨梅,大妈们就弯下树枝,用剪刀剪取果实。她们边摘边笑,摘得不亦乐乎,仿佛就是在自家果园采摘水果。
从画面细节能看出,二人明显是有备而来,专挑主人外出的时间段行动,工具准备得十分齐全。两人大概摘了5分钟左右,随后将院门恢复原样,便骑着电动车离开了。
主人回家后,发现杨梅树有明显被采摘过的痕迹,立马调取家中摄像头,果然拍到中午有两名陌生大妈进院偷摘杨梅,视频画面十分清晰。
主人把视频发到网上,想以此提醒大家,不要趁他人家中无人,就明目张胆偷拿东西。
很多网友纷纷留言:摘杨梅事小,私闯民宅是大事,建议主人报警追究,不能纵容这类惯犯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: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两个大妈趁房主不在,未经任何人允许,私自采摘他人水果,已经构成盗窃行为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住宅是公民居住安全、生活安宁的“最后一道防线”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,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与人身自由,必须依法惩处。
这两名大妈并非在果园或是路边采摘,而是私自打开院门、闯入民宅盗取财物。一旦主人选择报警,事情就不只是简单罚款就能解决的。
按照法规,入户盗窃不论涉案财物价值高低,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结合这件事的情况来看,她们轻则被处以行政拘留、罚款,同时全额赔偿主人的损失;重则会被判处拘役,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有期徒刑处罚,留下终身案底。
不要以为偷几个水果是小事,一旦触碰法律红线,小事也会演变成严重的违法行为,最终只能自作自受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