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男子捕捞超1千公斤螺蛳被刑拘 最近我碰到个特离谱的事儿。浙江诸暨有俩男子,大半夜跑到浦阳江去捞螺蛳,好家伙,一下就捞了1000多公斤,装了整整34袋。结果被警方和渔政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。
这俩大哥还以为捞点螺蛳不算啥大事呢,他们哪知道,螺蛳也是受保护的水产品。按照《刑法》规定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那可是要判刑的。
野生螺蛳是水生生态系统里很重要的一部分,属于长江十年禁渔的保护对象。不管是图个乐子还是想赚钱,只要违反禁渔规定,那就是违法。这俩大哥这下可好,直接被刑拘了,真是得不偿失。大家可都得遵守禁渔规定,别因小失大啊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