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到底有没有肉吃?当然有。但是你说古人想吃肉就可以吃了?那就错了。
《礼记》上说,诸侯没有原因不能杀死牛,大夫没有原因不能杀死羊,士没有原因不能杀死猪或者狗,平民没有原因不能吃珍贵的食物。
是什么意思呢?只有天子和诸侯才可以宰杀牛,大夫可以吃羊肉,而士只能吃狗肉或者猪肉,平民百姓连珍贵的食物也不能随便碰触。
这里的“无故”是指没有祭祀等正当的理由。也就是说,每逢过年过节祭祖时你可以分到什么等级的肉,平时想越过这条线的话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。
周朝把肉食和身份联系在一起,并不是因为买不起的问题,而是配不配的问题。
最早挡住老百姓吃肉的不是钱袋,而是规矩。但是随着周王室的衰败,礼制也渐渐松动了。战国时期到秦汉以后,老百姓只要有钱的话,原则上就可以吃肉。
牛是古代最重要的生产工具,一头耕牛抵得上好几个人。历代王朝对于杀害耕牛基本上都是禁止的,因为杀了耕牛之后,明年地里就种不了庄稼了,粮食也会减少——衙门也收不回来税款。
汉代规定“盗牛、杀牛者斩”,到唐代改为徒刑一年,宋代为徒刑三年,明清时期更加详细,老病不能使用的牛可以被杀死但是要上报,私自宰杀仍然会被处罚。就是说耕牛不可以随便吃。
《水浒传》里的好汉们动不动就叫人切两斤牛肉来,读起来很痛快,但是宋代法律规定禁止私自杀死耕牛。但是法律规定的是杀牛,而不是吃牛。牛死了或者生病死了,肉就可以合法地出售了。浙江和四川一带吃牛肉的风气很盛,朝廷还曾下过文书来整顿。
牛吃不到,羊又怎么样呢?可以吃,但是很贵。宋朝的宫廷一天要宰杀几百只羊,大臣们的主要食物就是羊肉。
苏轼被贬到黄州之后吃不起羊肉,就去买猪肉——黄州的猪肉“价贱如泥”,富人不屑于吃,穷人也不会煮。他非常高兴,写了一首《猪肉颂》,“早上起来打两碗,吃饱了自己不要管”东坡肉就是这样来的。堂堂的大臣被贬之后靠的是“富人嫌弃的猪肉”,那么普通老百姓又是怎样生活的呢?
宋代的一户农民一年的生产量大约是30-50贯铜钱,但是交完地租和其他各种摊派之后,手里能花的钱只有十来贯。北宋汴梁猪肉一斤大概六十文左右,南宋临安比较贵一些,九十多文左右。十贯钱全部用来买猪肉的话,最多也就一百四十多斤。
一百多斤肉,听起来不少吧?一家五口人摊开来的话,一个月也就二三斤。这是在把所有的结余都用来买肉的理想状况下——实际上还有衣服农具、盐、备荒年,哪一样不用钱呢?
孟子曾经说过,老人过了五十岁就得穿得体面一些,七十岁以后才应该经常吃肉。这就是孟子所描绘的周文王统治下的理想社会的标准。
但是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,一般家庭吃肉的机会也就那么几个——祭祀时分胙肉、结婚宴请蹭顿饭、过年宰一头猪。还剩三百多天的时间,蔬菜、粗粮、豆豉以及偶尔买的猪肉下水作为打牙祭的食物。
去年我去豫西农村的时候,遇到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者,他说他小时候,在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就过年可以吃上猪肉。家里一年养一头猪,大部分卖掉换钱,剩下的腌制成腊肉,炒菜的时候把腊肉放在锅底转几圈,让锅里有一点荤油的味道,把腊肉捞出来还要留着下次再用。
和古代相比,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。
肉在古代并不是普通人随便就可以消费的东西。礼仪制度过了之后,接着就是价格的限制,再往深处看,则是生产力的制约。
在农耕社会中,每一片土地上都种着粮食,无法拿出太多来放牧,草地上的牛羊就会减少,猪也需要消耗粮食,农民自己都不够吃,哪里还有多余的食物来养更多的猪呢?
肉能端到普通人的餐桌上,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情。这件事来的比较晚。
生产力不高的时候,什么东西都是奢侈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