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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通房丫鬟,其实就是主子休息时候的工具,一整晚都得守在床边,主子需要时,得手

古代的通房丫鬟,其实就是主子休息时候的工具,一整晚都得守在床边,主子需要时,得手脚麻溜地递茶,点安神香。

通房丫鬟和普通丫鬟不一样,也和妾室扯不上关系,偏偏卡在两种身份之间,地位勉强比粗使丫鬟高一点,却始终得不到妾室那样的名分和保障,是整个后院里处境最尴尬的那类人。

大多数通房丫鬟的来路,不外乎两种,要么从小被买进府,要么是大小姐出嫁时随行的陪嫁丫鬟。陪嫁这条路其实更常见。

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阁,多半会把最熟悉自己起居习惯的丫鬟一并带上,一来有人照应日常,二来也是替自己在夫君身边安插一个知根知底的人。这些丫鬟年纪还小,就已经被反复灌输顺从听话的观念,进府之后命运基本就定了,几乎没有别的走向。

进府之后,通房丫鬟的时间完全不属于自己。白天跑腿端茶做粗活,晚上在主子卧房床侧打地铺值夜,全年无休。

主子夜里口渴,主子睡着觉得屋里气闷,都得第一时间起身应答,动作稍慢,轻则被当场呵斥,重则被直接责罚赶出府去。普通丫鬟日落之后还能歇口气,通房丫鬟没有这种自由,卧房就是全部,也是牢笼。

在府里的处境,更是两头为难。主子若是多看几眼,后院的正妻和其他妾室立刻把排挤提上日程,穿小鞋、使绊子是家常便饭。

主子若是冷淡,通房丫鬟就是个干活的工具,没人感谢,出了事情第一个被推出去顶过错,被栽赃陷害,被拿来替旁人背锅,没有任何话语权,也没有人开口替通房丫鬟讲一句公道话。

通房丫鬟的最终下场,几乎逃不开三种路子。年老容衰、被主子厌弃,悄无声息打发到后院杂院,孤零零熬到终老,是一种。

卷进后院争斗,被正妻或高位妾室当作现成的替罪羊,栽赃问罪后被逐出府门,甚至当场杖毙,是另一种。

最残忍的,是侥幸有了身孕,本以为能借此翻身,孩子出生后却直接被主母抱走归在主母名下抚养,通房丫鬟连相见的机会都未必能有,生育之后身体亏虚,再被刻意磋磨,很多人就此油尽灯枯,再也没熬过去。

这样的命运在封建礼法下延续了几千年,直到1950年才真正走到终点。

1950年4月13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,同年5月1日颁布实施,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具有根本意义的国家法律。

法律第一条明确废除封建婚姻制度,严禁重婚、纳妾,禁止收养童养媳,从国家立法层面彻底铲除了通房丫鬟这一群体赖以存在的制度土壤。

法律颁布之后,各地人民政府和妇联组织随即展开贯彻婚姻法的大规模行动,深入基层逐户走访,依法解救仍被困在封建家庭中受奴役的婢女。

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城市,民政部门与妇联专门设立了妇女生产教养院,将无处可去的婢女统一安置,组织扫盲文化学习,传授纺织、缝纫、护理等实用职业技能,帮助这些女性重建独立谋生的能力。

曾经连自己名字都不配拥有、只能随主子姓的丫鬟,在政府帮助下重新登记了独立户籍,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走进工厂和医院,领取与男性工人同等的薪酬,从封建家庭的附属品,真正变成了新中国的劳动者。

一段延续数千年的悲剧,就此彻底终结。

主要信源:(人民网——都是伺候男主人,古代的通房丫头和小妾有什么区别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