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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中山,女子和3岁女儿被亲戚邀请到家中做客,中间,女子独自回了家,谁料,亲戚把

广东中山,女子和3岁女儿被亲戚邀请到家中做客,中间,女子独自回了家,谁料,亲戚把俩3岁孩子扔家里,自己出去买菜了,回来时,见小孙女在哭,才发现女子的女儿从10楼过道窗户坠亡。事后,女子将亲戚、小区开发商、物业告上法院,索赔158万,法院判决三方承担赔偿责任。

事情发生在 2024 年 10 月的一天,3 岁的小周跟着妈妈到亲戚胡某家做客。两个孩子年纪相仿,凑在一起玩得格外开心,临近中午小周的妈妈有事要回家一趟,便随口托付胡某帮忙照看一会儿女儿,说好很快就回来。

胡某一口答应下来,想着中午留母女俩吃饭,便打算趁孩子们自己玩耍的间隙,下楼到菜市场买点菜。她觉得只是出去二十多分钟,两个孩子在屋里玩不会出问题,锁好家门就拎着菜篮子出了门,完全没意识到 10 楼的高度对幼童来说藏着多大风险。

等胡某拎着菜回来,刚出电梯就听见自己孙女的哭声。她顺着声音找过去,发现孙女站在楼道的窗户边哭个不停,再往窗外看,心瞬间沉到了谷底。楼道的窗户大开着,小周已经从十层楼高的位置坠落下去,等急救人员赶到时,孩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。

突如其来的噩耗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悲痛。小周的父母无法接受女儿骤然离世的结果,整理完相关证据后,将胡某、小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,主张各项赔偿共计 158 万余元,要求三方共同为女儿的死亡承担责任。

法院审理过程中,逐一厘清了三方的过错。胡某接受了孩子母亲的委托,就等于临时承担起了监护职责,明知是 3 岁的低龄幼童,还擅自将孩子单独留在高危环境中,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,应当承担六成的主要责任。

小区开发商的问题出在楼道窗户的设计上。经现场勘查,事发楼道的窗户开启间隙过大,防护高度不足,不符合住宅设计的安全规范,没有设置防止儿童攀爬的防护结构,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,因此需要承担三成的次要责任。

物业公司则是未尽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义务。事发时楼道的防火门被违规固定在常开状态,导致孩子可以轻易从屋内走到楼道窗边,物业日常巡查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这个安全隐患,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,需承担一成的责任。

最终法院核定总损失金额约 152 万元,按照责任比例划分,胡某赔偿 91 万余元,开发商赔偿 45 万余元,物业公司赔偿 15 万余元。这份判决结果传开后,立刻在网上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。

很多人都有过帮亲戚朋友临时看会儿孩子的经历,大多都觉得只是举手之劳,没什么风险。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来说,一旦接受了委托,临时监护人就要承担起和法定监护人类似的看护责任,孩子在看护期间出了意外,受托人大概率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尤其是三岁以下的幼童,没有危险预判能力,好奇心又强,哪怕几分钟的无人看管,都有可能发生磕碰、坠楼、误食等意外。帮人照看孩子的时候,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,哪怕只是出门几分钟,也不能把低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。

关于住宅公共区域窗户的安全标准,国家也有明确的规范要求。低层窗台高度有最低限制,高层的可开启窗户需要设置限位装置,防止儿童意外坠落。如果设计不符合标准,开发商就要承担对应的产品责任,物业也要做好日常的隐患排查。

不少小区的楼道、连廊窗户都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,有的限位装置损坏没人修,有的窗户可以完全推开,家长带孩子在公共区域活动时,也要格外留意周边的环境,别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。

这场悲剧没有赢家,一个家庭失去了孩子,另一个家庭要承担巨额赔偿,原本亲近的亲戚关系也彻底破裂。所有的提醒和判决,都是希望类似的意外能少发生一些,看护孩子的责任,从来都容不得半点侥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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