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品牌“遇见小面”要起诉夫妻小店“渝见小面”,而且还要赔偿10000元,正当关头,又突然撤诉?我感觉无非两个原因。
第一个,遇见小面老板们格局大,能把一家小面馆做到上市,真厉害。但是知道渝见小面,感觉人家在擦边,蹭流量,沾自己的名气,这个时候不起诉人家,那肯定不行。那就起诉呗,不仅起诉说擦边,还得赔偿损失。顺便再上上热搜,把自己的名气再炒炒,越炒名气越大,知名度越高,生意就会越好。为啥突然撤诉?显得自己格局小了,要是再闹,怕股价下跌,不如及早撤诉。
第二个,因为一个上市品牌起诉一个夫妻小店,惹起了民愤,好多人都评论不再去遇见小面了,可能导致客流量下滑,这也许只是个开始,如果越闹越大,对以后的影响会越来越不好,所以,只能及时止损,再不止损,可能损失更大。
但是不管如何,这次的起诉都不应该发生,不知道是法务部门,还是公关部门做的这些事,一个面馆而已,有的取同样的名字,不在一个地方,有啥影响呀?何必过不去,是不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