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女同事是二婚重组家庭,她和现任老公都各自有个女儿:同事自己的女儿判给了前夫,周未放假会到她这儿住;她老公的女儿是跟着爸爸的,现在和他们一起生活。
六一的时候,她老公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副2000块的耳机,什么也没给她女儿买,她心里很不舒服。
她女儿知道后就问她:“为什么XX六一节有耳机,而我没有?”她和我说她当时听了心里特别难受。
她说:不奢望老公能对两个孩子绝对公平,但至少要做到相对公平吧,不能六一节给这个孩子买礼物,而另一个孩子啥也没有,现在都是一家人,他也不是买不起,这样厚此薄彼说明他心里就没有我这个人。
她问我她老公这样做过不过分?她说她为此动了离婚的心思,问我怎么样?大家觉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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