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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为了彩礼!河南濮阳,一对父母让17岁女儿跟别人订婚了,还收了20万高额彩礼。

就是为了彩礼!河南濮阳,一对父母让17岁女儿跟别人订婚了,还收了20万高额彩礼。但订婚没几天,女儿就不干了,男方让退彩礼,女方说同居不用退彩礼。而且为了不退彩礼,女方竟然告男方侵 犯自己。男方太崩溃了,直接把女子给告了。

6月13日,大皖新闻报道了这则消息。

河南濮阳,男子孟某(化名)到了成婚的年龄,一直没有合适的女孩子,他的家里人挺着急的。

2025年3月,孟某的堂姐给他介绍了个女孩子鲁某,鲁某长的很漂亮,外形条件非常好。不过有一点是,鲁某年龄非常小,刚刚十七岁,还没有成年。

孟某一听说对方长的很漂亮,就来了兴趣,赶紧央求堂姐介绍给自己,约见一下,看看本人到底长什么样子。至于女孩未成年这方面,孟某一点不介意 。

随后,在堂姐的牵线下,孟某和鲁某见了面,果然如堂姐说的那样,对方是个小美女,说话声音还很甜。

孟某当下就动心了,想要跟她结婚。鲁某对孟某也不反感。俩个年轻人在一起,有聊不完的话题。

堂姐一看,这事儿成了,赶紧通知双方父母。

男方父母非常希望男方赶紧订婚,把终身大事给定下来。于是就答应了女方彩礼20来万的要求,并马上举行了订婚仪式。

订婚仪式结束后,鲁某就住进了孟某家,并在孟某家的厂子里工作。但刚在一起,鲁某就对于孟某表现出了很大的不满,并对孟某的生活习惯以及各方面都很难接受。

结果订婚仪式没几天,鲁某就不在孟某家住了,气愤的回家了,然后这件婚事也中断了。

刚开始孟某还一直想要挽回,但是鲁某的态度坚决,死活不同意跟孟某在一起了,实在没没办法,孟某就表示希望鲁某把20来万的订婚钱还他。

但鲁某态度特别蛮横,她表示已经跟孟某同居了,彩礼钱是不能退的。孟某感觉特别崩溃,媳妇也没娶着,还把这些年攒的老婆本全搭进去了,他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,就把鲁某给告了。

那么孟某能够如约要回这笔钱吗?法律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?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父母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,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。

从以上法律条文中,我们可以了解到鲁某属于未成年,还不满18岁,所以她与孟某订立的婚约从开始就是无效的。

院方结合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本案的实情,表示,法律意义上的同居是“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,经济混同,形成实质家庭生活”,显然鲁某口中的同居,根本不满足这些条件,她不能以此来拒绝返还彩礼。

鲁某家属明知鲁某未满18岁,属于未成年,依然让她订婚,存在主要过错。

孟某及其家属明知鲁某未成年,不具备订婚资格,仍然与她订婚,而且同居的时候,引发鲁某不满,存在次要过错。

所以,最后结合当地的习俗以及法律等,兼顾未成年保护原则,一审判决鲁某返还彩礼的百分之七十,138600元。

不过让人深思的是,在庭审过程中,鲁某一方为了不返还彩礼,竟然报警称孟某对鲁某有侵 犯行为,但民警调查后表示没有犯罪事实,所以没有立案。

这件事情又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,人们表示诬告零成本,从而造成了这种行为泛滥。

另外,对于女方只同居几天,就可以合法拥有彩礼的30%,人们也有颇多非议,并认为女方有侵占彩礼的嫌疑。

不过订婚对女方的名声也有影响,不至于为了几万块钱将自己的名声赔进去,但是让未成年人订婚的这种行为,确实是很不明智,无论对于男方和女方都没有任何好处可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