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五旬大叔结识比自己小 17 岁的已婚少妇,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,后确诊生殖器疱疹,得知病症终生无法根治后彻底崩溃。他将情人告上法庭索赔 20 万,主张对方传染疾病该负全责,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不少网友表示,违背公序良俗的关系,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。
事情要从八年前说起,时年四十九岁的陈强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三十二岁的李丽。李丽当时仍在婚姻存续期,陈强对此心知肚明,却还是没能抵住新鲜感的诱惑,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。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断断续续维持了八年,哪怕李丽后来离婚,两人也依旧保持着密切往来。
相处的这些年里,两人发生关系时很少采取防护措施。陈强总觉得彼此熟悉,没必要多此一举,李丽也没有主动提出过相关要求。谁也没料到,这份侥幸会埋下如此严重的隐患,直到陈强的下体长出成片的水疱,伴随着灼烧般的痛痒,他才慌慌张张去医院做检查。
检查结果给了陈沉重一击,他确诊了生殖器疱疹。医生明确告知他,这种病毒会终生潜伏在体内,无法彻底根治,免疫力下降时就容易复发,每次发作都会伴随痛痒与水疱,还具备传染性。这个结果彻底击垮了陈强,他认定自己的病是李丽传染的,对方该为自己的遭遇负责。
两人为此彻底撕破脸,陈强要求李丽承担自己的全部治疗费用,还要赔偿精神损失。李丽不肯认账,反过来指责陈强自己在外不检点,凭什么把责任都推到她身上。争执不下的时候,陈强拿出一张李丽手写的证明,上面写着如果传染性病由她负责,觉得有了这张字据自己稳赢。
协商无果后,陈强一纸诉状将李丽告上法庭。他列出了两万多元的已花费医药费单据,又估算未来三十年病情复发可能产生的八万元治疗费,再加上十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,各项加起来一共二十万元。在他看来,白纸黑字的承诺摆在眼前,法院肯定会支持自己的诉求。
法院审理过程中,李丽表示那张证明是被陈强胁迫写下的,不能当作有效证据。她同时提出,自己从来没有确诊过生殖器疱疹,也不清楚自己携带病毒,不存在故意隐瞒病情传染给对方的情况。现有医学检查也没法确定,陈强的病毒究竟是从什么途径、什么时间感染上的。
法院最终没有支持陈强的诉求。审理认为,陈强没能拿出有效证据,证明李丽在交往前就知晓自身患病,还故意隐瞒病情与他发生关系,无法认定李丽存在主观过错。同时病毒传播途径多样,潜伏期因人而异,没法直接断定陈强的病就是李丽传染的,因果关系无法成立。
更关键的是,两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明知婚外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,还自愿发生无防护的亲密行为,双方都对自身健康负有注意义务。陈强自身主动放弃防护措施,对健康风险的产生也有责任,不能将全部后果都推到对方身上。
拿到败诉结果的陈强,只能独自承担后续所有治疗开销,还要面对病情反复发作的困扰。原本只想寻求一点婚外的新鲜感,最终落得终生带病、官司败诉、家庭也可能破裂的下场,所有代价都要自己扛下。
生殖器疱疹属于常见的性传播疾病,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引起,病毒会长期潜伏在神经节内,目前的医疗手段无法彻底清除,只能通过药物控制症状、减少复发频率。无症状期的病毒携带者同样具备传染性,这也是这类疾病容易隐匿传播的重要原因。
从法律层面来说,性传播疾病的侵权索赔,需要同时证明对方明知患病、故意隐瞒、存在直接传染因果关系三个条件,三者缺一不可。自身自愿参与的不正当亲密关系,本身就自担健康风险,仅凭一纸私下承诺很难获得法律支持,洁身自好才是规避风险最有效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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