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江苏南通女子朱金红远嫁日本后,在国内购置北京,上海,南通三套房产,总价约600万元,交由70多岁的母亲唐美兰打理出租。后来朱金红与日本丈夫离婚,回国打算卖房周转,却被亲生母亲以精神失常为由,强行送进了当地精神病院。
“我是一名正常人,是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的,希望栏目组可以救救我!”2010年,央视《经济与法》栏目收到了一封从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寄出的求救信。
写信的人叫朱金红,当时42岁,曾是一名旅日华侨。她在信里说,自己根本没有精神病,却被母亲唐美兰硬塞进了精神病院,每天被灌药、被电击,已经持续了半年。信纸上的字迹歪歪扭扭,明显是手抖得厉害时写下的。
这件事传开后,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:哪有亲妈把女儿送进精神病院的?可随着更多细节浮出水面,大家才发现,这事背后是一场关于三套房产、600万元的残酷争夺。
事情得从几年前说起。朱金红当年是南京大学日语专业毕业的高材生,后来嫁到日本,拿到了永居权。
但她在北京、上海、南通有三套房子,总价接近600万,因为人常年不在国内,就把房子全权交给住在南通的母亲唐美兰打理,租金也归母亲收。70多岁的唐美兰就这样每个月拿着过万的房租,日子过得挺滋润。
然而转折发生在2008年前后。那时候日本经济不景气,朱金红丢了工作,婚姻也破裂了,只好带着孩子回国,打算卖掉一套房子来周转。
可唐美兰一听她要卖房,当场就翻脸了:“房子卖掉就没租金收了,这怎么能行?”从那以后,唐美兰开始到处跟亲戚朋友说女儿有精神病。
更过分的是,她的大女婿当时还是民警,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开出了一张“朱金红患精神病”的假证明,但最终被朱金红报警脱身。
2010年3月8日,唐美兰借口“商量房产的事”,把女儿骗到一个门面房里。等到朱金红刚一进门,两个大汉就冲出来把她架上了车,直接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。
不到半小时,她就被当成精神病人收治了。医院给她做了检查,没发现有什么问题,可唐美兰以监护人身份坚持说女儿有病,还拿出一张连医生签字都没有的纸条当“证明”。
就这样,一个正常人被关进了精神病区。后来朱金红回忆说:“住院的日子简直是噩梦,每天被强制喂两种以上的精神类药物,不吃就上电针。”
而唐美兰呢?朱金红被关进医院的第二天,她就跑去了法院要求认定女儿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”,好把三套房子全部转到自己名下。
法院要求做独立的精神鉴定,结果没有一家机构能证实朱金红有病。可唐美兰不签字接人,精神病院按照“谁送来谁接走”的老规矩,也不放人。
后来唐美兰放出话来:“签字可以,但朱金红得先签一份委托书,把所有房产都交给她。”绕来绕去,还是为了三套房。
直到朱金红的大学同学最先发现不对劲。他们去探病,发现朱金红思维清晰,能用日语跟他们聊天,根本不是精神病人的样子。
同学们四处奔走找律师、找媒体。律师沈如云想尽办法进了病房,递上纸笔,朱金红用发抖的手写下了那封著名的求救信和遗书。
她在遗书里说,如果自己死在里面,所有财产一分也不留给母亲,全部捐给慈善机构。
在舆论的压力下,医院终于承认朱金红符合出院条件,但还是要唐美兰签字。唐美兰拖了整整192天,直到2010年9月才把女儿接出来。
可接回家后,唐美兰还不死心。她把朱金红锁在家里,没收手机,不让任何人接触。后来在同学和热心网友的帮助下,朱金红才趁母亲不在家时逃了出来。
2011年,朱金红把母亲和医院一起告上法庭。法庭上,74岁的唐美兰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,说“我是她妈,我能害她吗?”
可当律师拿出朱金红的精神鉴定报告,证明她完全正常时,唐美兰瞬间变了脸,歇斯底里地喊:“我养你这么大,要你点房产过分吗?”
最终,法院把房产判还给朱金红,唐美兰因非法拘禁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。
这起案子也推动了2013年《精神卫生法》的出台,新法明确规定精神障碍治疗必须本人自愿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凭家属一句话就把人关进去。
钱和亲情,到底哪个更重?这个问题的答案,唐美兰刻骨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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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
扬子晚报2010-9-13|母亲将女儿送进精神病院 逼其交所有房产证(图)
中国新闻网2011-9-14|母亲为获取房产将女儿送精神病院案开审
文|小新
编辑|史叔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