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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有多惨重?重庆一位 5 旬大叔,背地里跟比自己小 17 岁的已

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有多惨重?重庆一位 5 旬大叔,背地里跟比自己小 17 岁的已婚少妇搞起了地下情。

本来想尝尝新鲜感,结果某天身体突然出了问题,一查染上了性传播疾病,医生说他这辈子都得跟这病毒打交道。

苦不堪言的他跟情人彻底撕破了脸,一纸诉状告上法庭,索要2万医药费,外加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治疗费和10万精神损失费。法院的最终判决,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。

主人公陈强,2018年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比自己小17岁的李丽。对方有家庭有孩子,这一点陈强从一开始就清清楚楚。但两个人还是跨过了那条线,偷偷摸摸当了好几年情人。

2022年底,陈强的身体开始不对劲了。私密部位反复起水疱一样的皮疹,又痒又疼。

他去医院一查,被确诊为一种性传播疾病。医生说这病是病毒感染引起的,一旦染上,病毒就藏在身体里,目前的医学水平没法把它彻底清干净。

而且这病有个麻烦的地方——就算没有明显症状的时候,病毒也可能通过皮肤分泌物传给别人。陈强觉得完了,这辈子都甩不掉了。

陈强一口咬定就是李丽传给他的。两个人从情人变成了仇人,2024年3月动了手,李丽脸上挂了彩,报了警。派出所出警调解,两人同意和平分手,各走各的路。

可陈强咽不下这口气。他手里有一份李丽之前写的手写材料,上面承认了两人的情人关系,还写了类似“如果传染了性病就由我负责”的话。

他把李丽告上了法庭,要她赔钱:已经花掉的医药费2万,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治疗费8万,再加10万精神损失,总共20万。

法庭上,李丽承认那些字是她写的,但她当场否认,说那根本不是自愿写的,是被逼出来的。她还拿出了自己的体检记录,证明在相关时间点,她并没有处于明确的传染活跃期。

法院最后给出的判决让不少人意外:全部驳回,一分钱都不支持。

为什么?这里头涉及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原则——公序良俗。

《民法典》第153条第二款写得明明白白: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陈强和李丽的关系,从一开始就踩在婚姻伦理的红线上。

一个是有妇之夫,一个是有夫之妇。这段关系本身,法律压根就不承认它的正当性。那从这段关系里长出来的“保证书”“赔偿协议”,法律更不可能给你站台。

法院不是在判断“谁传给谁”这种技术问题,而是从根本上告诉你:这段关系,法律连看都不看一眼。想要法院帮你讨公道,可讨公道的那块地基,自己就是歪的。

其实这几年,法院对婚外情相关索赔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。婚外情分手后写的赔偿协议和欠条,全国多个法院都判决过“违反公序良俗,协议无效”。

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发布的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里也进一步明确,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。

法律的态度很清楚:不保护婚外情产生的任何经济诉求。

陈强的这个官司,输得一点不冤。可他付出的代价,太大了。感情没了,家也散了。

身体里多了一个终生甩不掉的病毒。想走法律途径挽回一点损失,又被法院驳回。感情、健康、法律,三样东西全塌了。

更值得警惕的是,这种事不是个例。

《中华流行病学杂志》2025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,2010年到2023年,全国生殖器疱疹的报告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,热点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西南地区。

按照研究显示的时空变化,2019年到2023年期间,重庆和贵州是主要的时空聚集区之一。换句话说,这种风险并不遥远。

陈强的遭遇之所以值得写出来,不是要让你站在道德高地上骂他几句解解气。而是想让你看清楚一件事:有些底线一旦踩下去,后果根本不是你能提前算清楚的。

你可能觉得“我就偷个腥,没什么大不了”。可你永远不会知道,那一夜之后等着你的,是终生复发的疾病,是一纸被法院驳回的诉状,是一个再也回不去的正常人生。

与其在婚外找刺激,不如想想怎么在婚内把日子过好。如果实在撑不住了,找专业人士聊聊,也比搞出一段见不得光的关系强得多。

法律不保护踩红线的人,健康也不会跟你讨价还价。这条路上的每一步,都是你自己在给自己挖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