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益资讯网

连人命都不当回事!6月15日报道,一个律师花 480 块钱去玩个潜水项目,下水才

连人命都不当回事!6月15日报道,一个律师花 480 块钱去玩个潜水项目,下水才十几秒,直接被一条 3 米长的沙虎鲨咬了头脸,脸上留了 7 个深达 2 厘米的牙印,头上还有两处伤口,流血流了三天,最后园方居然只愿意赔 2 万块钱,说什么医药费已经给你垫了,这 2 万就是补偿了。

根据当事人包先生的讲述,这是5月15号的事。他潜下去,正美呢,冷不丁一个巨大的力量就把他脑袋给含住了。

用他自己的话说,脸上和头上都是牙印,脸上那七个窟窿眼,足足有两厘米深,血淌了三天。两厘米深的齿印在脸上,那得疼成啥样,毁容的风险又有多大?换谁都得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!

最让人窝火的在后头。包先生说,工作人员压根儿就没告诉他水里有鲨鱼。你花了钱,把命交给他们,结果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?

包先生是个律师,逻辑清晰。这可不是什么野海滩,这是专业的海洋公园,是商业运营的潜水项目。他们的安全评估呢?应急预案呢?对消费者最基本的风险告知呢?什么都没有。

事故发生后,园方倒是没跑,但处理方式让人气不打一处来——赔两万,这事儿就算了了。两万块钱,打发叫花子呢?

包先生给算了一笔账,他是个执业律师,咱们就算他一年的创收,摊到每天,光误工费都不止这两万。这还没算上整容修复的费用、精神损失费,以及未来漫长岁月里可能需要的心理创伤治疗费。

脸上这七个洞,就算长好了,疤痕也可能是一辈子的事。你拿两万块钱,就想买断一个人的脸和一辈子的心理安宁?

包先生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消费纠纷了,这暴露的是整个游乐行业,特别是这种高风险体验项目背后的安全监管几乎形同虚设。

这次咬的是个懂法、有时间、有精力跟你死磕的律师,事情才爆出来。如果咬的是个普通人呢?是不是就被两万块给“和谐”了,捂着伤口忍气吞声?

商家总有种侥幸心理:“鲨鱼平时挺温顺的,不咬人,这次只是意外。”要知道,猛禽野兽,本性难移,它今天不咬,不代表明天不咬,更不代表在你饥饿管理不当、环境发生变化时不咬。

从法律上看看。这起事件,海洋公园方几乎集齐了所有“罪状”。第一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你连鲨鱼会攻击人这种核心风险都不告知,何谈保障?

第二,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。我花高价体验潜水,我有权知道我下水的池子里都有些什么祖宗,它们性情如何,有无危险。这属于重大信息的故意隐瞒,往重了说,都够得上消费欺诈了。

海洋公园可能会拿“这是意外事件”来挡枪。但法律上讲“意外”,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

馆方天天养着这几条鲨鱼,你跟我说你不知道它有攻击性?你预见不到把人跟它放一个池子里可能会出事儿?这说不通。

一个专业机构,本该做到100%的安全冗余,结果你连风险告知这块最基本的遮羞布都没有,这根本就不是意外,这就是赤裸裸的人祸。

包先生起诉的意义,绝不仅仅是为自己讨个公道。他是在用律师的专业和当事人的切肤之痛,往这个“花钱买刺激,生死由天命”的混乱行业里扔了一颗深水炸弹。

如果能打出一场漂亮的官司,形成一个判例,让以后所有搞这种高风险体验项目的商家都掂量掂量——糊弄消费者,到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?

可能赔掉底裤,才能倒逼他们把安全两个字真正刻在脑门上,而不是挂在墙上当标语。

对于普通人来说,这事儿的警示更直接:别太迷信商家的“专业”和场馆的“安全”。下水前,多问一句“这里面都有啥?危险不?”不是事多,是命是自己的。

遇到这种被当猴耍的事,千万别被仨瓜俩枣就打发了,要敢于像这位包律师一样,拿起法律武器,死磕到底。因为每一次息事宁人,都是在给下一次悲剧的发生添砖加瓦。

那条鲨鱼咬人只是在遵循本能,真正可怕的是那些为了赚钱,蒙上游客眼睛、赌上游客性命的“两条腿的鲨鱼”!

(每天更新,欢迎关注,喜欢文章的可以帮忙点个赞留条评~)

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