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近代史上谁的骨头最硬,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谭嗣同。这个人啊,明明是个顶级官二代,他爹谭继洵是湖广总督,正儿八经的一品大员。按理说,他完全可以跟其他公子哥儿一样,在北京城里提笼架鸟、听戏抽大烟,日子要多滋润有多滋润。
可偏偏他就是不干这种事儿,骨子里有一股子湖南人的蛮劲儿,还有一股子侠气,他结交的不是什么纨绔子弟,而是大刀王五这样的草莽英雄。
甲午海战惨败后,谭嗣同整个人都不好了,看着满目疮痍的国家,他心里头那个窝囊劲儿,最终决定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押上去,去动老佛爷的蛋糕。问题是,高干子弟去推翻当权者,这无异于自己砸自己的饭碗。慈禧翻脸抓人的时候,他压根儿不跑,唯一做的就是给老爹写了绝交信,避免株连九族。大刀王五来劫狱,他也不走,理由很简单:各国变法都得流血,大清朝还没人流血,那就从他开始吧。
行刑那天,最让人心酸的是,他拼命想救的那些百姓,端着看戏的架子,拿烂菜叶子、碎砖头砸他,骂他是逆贼。慈禧恨透了他,下令用钝刀砍头,整整三十三刀,一刀一刀往下剁。谭嗣同咬碎了牙,挺直了脖子,硬是没喊一声疼,满脸是血地吼出了那句千古绝唱:有心杀贼,无力回天,死得其所,快哉快哉。
说起来呢,谭嗣同的血确实没有白流。他有两个厉害的学生,一个是杨昌济,一个是蔡锷。杨昌济的学生是毛泽东,蔡锷的学生是朱德。从改良殉道到共和起义,再到建立新中国,当年他拿命换来的思想觉醒,最终结出了果实。
一个顶级官二代,放着最舒服的日子不过,偏要拿三十三刀凌迟之痛,替整个民族扛下最后一丝叹息,这样的人,单凭这份选择,就足够让后来人仰望一辈子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