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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这个已婚大老板跟小女友交往期间哐哐砸钱、腻了之后还要把所有钱全要回来、一

乌鲁木齐这个已婚大老板跟小女友交往期间哐哐砸钱、腻了之后还要把所有钱全要回来、一分不还就直接告上法庭,要求退还那50多万,结果法院判了。信息来源6月15日红星新闻。

他以为花出去的钱是定期存款想取就能取,殊不知法律不认这个账。

已婚男子刘某主动添加了单身女子王某的微信并展开追求,两人感情升温极快,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。热恋期间刘某出手极其阔绰,不仅频繁大额转账,还送了黄金项链、折叠屏手机、黄金戒指、黄金手链等,总价值超过50万元。

没想到的是,刘某办了离婚手续后又继续往王某身上砸了12.4万余元。但两人感情破裂彻底分手后,刘某随即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全部钱款和礼物,索赔总额50.3万余元。他的理由是所有转账和礼物都是"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",既然没结成婚就该全部退还。

然而,法庭上王某的反击堪称教科书级别。她拿出了三点核心抗辩——双方从未商议过婚嫁也没见过彼此家长,根本不存在婚约;刘某的多数转账用于共同旅游、女方流产的医疗费用和日常消费,而且王某多次在微信上明确拒收并劝刘某不要过度花钱,是刘某执意要她收下的;贵重物品均为恋爱中的日常馈赠,财产交付后赠与已经生效。

事实上,法院的判决才是真正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部分。法院把涉案财产分成了婚内赠与和离婚后赠与两大类,分别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认定。针对刘某在婚内瞒着妻子转给王某的27.6万余元,法院认定赠与行为确实无效,但话锋一转指出只有刘某的前妻才有资格起诉追回这笔钱,刘某本人作为过错方无权自行主张返还。

换个角度来看,这个判决逻辑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把"谁有资格告"拎得清清楚楚。你婚内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去讨好情人,侵害的是你老婆的权益不是你自己的权益,你老婆可以告但你不行。

更关键的是,针对离婚后转给王某的12.4万余元以及那些黄金首饰和手机,法院认定更加干脆——全部属于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自愿财物给付,属于情谊性一般赠与,财物交付完毕赠与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。刘某从头到尾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些转账是以结婚为前提的。

不过,也要看到王某的处境同样不轻松。她跟一个已婚男人交往期间接受了大量财物,虽然法律上保住了这些钱,但流产的身体伤害、被起诉的精神压力、社会舆论的指指点点,这些东西加在一起的代价远不是几十万块钱能抵消的。

与此同时, 这个判决跟其他几个类似案件形成了有趣的对照。多起类似案件中起诉追回钱财的都是原配不是出轨的丈夫本人,这恰恰印证了本案的法律逻辑——谁的权益被侵害了谁才有资格站上原告席。

说到底,刘某这50万的学费买来的教训值得所有人记牢。你想玩就别怕花钱,花了钱就别想往回要,自己犯了错还想让法律帮你追回来,法官又不是你的私人财务管家。

归根结底,这个判决给所有抱着"玩腻了就把钱要回来"心态的人泼了一盆最冰的冷水——法律保护的是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,不是出轨者的事后后悔药。

世上没有后悔药,法官的锤子敲下去的那一刻,你花的每一分钱都算是自己买的教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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