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四时,万象俱寂,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却以百码时速刺破黎明前的黑暗。骆某某的双手紧握方向盘,像捉住了一个不属于童年的秘密。他驶过永福,掠过鹿寨,奔向荔浦,六小时的狂奔,在他眼里,不过是一场关于方向盘掌控的自由。
被拦下的那一刻,他谎称自己已成年、患有矮小症。这多么像一个少年对“长大”最拙劣又最诚恳的模仿。在他眼中,无证驾驶不是违法,是能力的证明。
高速是危险地带,不是自由的速度。人们斥责他无知,法律却赋予了“无知”的本身便是童年的合法认知。问题不在于一个孩子想成为大人,而在于他只能通过偷窃车钥匙来完成这场成人礼。
父亲的无知、邻家的疏忽,是这场冒险的背景。孩子总在成人的视线盲区里长成自己的模样。当民警联系车主时,那辆被开走六小时的车才第一次被想起,失去的瞬间才惊觉拥有的存在。
十二岁的骆某某,不是偷走了一辆车,他偷走的,是一个关于“我能”的自信错觉,在高速路上,行驶着属于儿童的时光。当车辆被返还,少年被批评,是否也应当返还给他们一个更宽阔的“世界”。
或许,真正的危险从不是在高速路上,而在那些未被看见的儿童时代渴望里默默“长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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