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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冲动是魔鬼!”6月17日时速新闻报道,浙江台州,78岁老人与同村人因水塘边种丝

“冲动是魔鬼!”6月17日时速新闻报道,浙江台州,78岁老人与同村人因水塘边种丝瓜问题爆发争吵,厮打中双双摔入水塘。两人在水中继续拉扯,过后,同村人自行游走上岸,老人却面部朝下趴在水中,待警察赶到时已溺亡。事后,同村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2年8个月,老人家属对此难以释怀,追加民事诉讼索赔52万,法院这样判了!


很多悲剧回头看,其实起因都不是什么大事,浙江台州临海这起案件就是这样,本来只是邻里之间因为一点地界问题发生争执,最后却闹出一条人命,结果一个家庭失去亲人,另一个人坐牢赔钱,谁都没落着好。


2024年7月,那天刚过早上五点,78岁的吴大爷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家承包的水塘边干活,走到塘边时,他发现同村的江某正在岸边种丝瓜。


吴大爷一下子就不高兴了,因为这块地方一直归自己使用,对方既没商量,也没打招呼,直接种上了菜。


吴大爷当场上前理论,要求对方停止占地,江某也不愿意让步,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冲,原本只是争论几句,后来情绪上来了,谁都不服谁,争吵很快变成推推搡搡,最后直接扭打在一起。


两人在拉扯过程中失去平衡,一起跌进旁边的水塘里,按理说,人都掉进水里了,应该先想办法上岸,可当时两人都在气头上,到了水里还在互相抓扯,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


由于江某年龄更轻,体力和水性都比吴大爷好,折腾一阵后,他成功摆脱了吴大爷的拉拽,自己游到了岸边。


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,江某上岸后,没有回头查看老人的情况,也没有呼喊附近村民帮忙,更没有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,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,把还在水里的吴大爷留在了那里。


过了一段时间,有路人经过水塘,发现水面上漂着一个人,走近一看,正是吴大爷,当时老人面朝下趴在水里,已经没有任何反应。路人连忙报警并拨打120。


遗憾的是,等民警和医护人员赶到时,吴大爷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,经鉴定,死因是溺水身亡。


事发后,警方很快找到江某调查,面对询问,江某承认双方因为种菜问题发生冲突,并在拉扯中一起掉进水塘。


到了2025年9月,刑事案件开庭审理,法院认为,双方厮打导致老人陷入危险状态后,江某已经安全上岸,却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,也没有向外求救,最终放任危险结果发生,因此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。


刑事责任有了结果,但吴大爷家属心里的坎却一直过不去,在他们看来,老人本来只是去阻止别人占地种菜,结果命没了,而江某事后既没有主动赔偿,也没有拿出应有的态度。


于是家属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以及处理后事产生的各种费用,共计52万余元。


庭审过程中,双方对责任划分争论很大,家属认为,矛盾是江某私自占地引起的,冲突也是他造成的,而且老人落水后他见死不救,所以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


江某则认为,自己并非单方面施暴,老人当时也参与了冲突,不应该把所有损失都算到自己头上。


法院重新审查整个过程后认为,江某未经同意占地种菜,确实是矛盾的起因,双方发生冲突后,他又在老人处于危险状态时没有施救,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,应承担70%的责任。


但另一方面,吴大爷在遇到纠纷时,没有通过村里协调或其他和平方式解决,而是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,对事态升级也有一定责任,因此自行承担30%的责任。


最终,法院按照责任比例核算损失后作出判决,判令江某赔偿48033.65元。


不少人看到结果后都感到意外,有人觉得一条生命最后只赔了四万多元,难以接受,也有人指出,赔偿金额并不是简单按照生命价值计算,还要结合死者年龄、赔偿项目以及责任划分等因素综合确定,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。


其实比起赔偿数字,更让人感慨的是这场悲剧本身,原本只是邻里之间的一块地、几棵丝瓜引发的争执,如果当时双方都能冷静一点,或者找村干部出面调解,事情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局。


可现实没有如果。如今吴大爷失去了生命,家属承受失亲之痛,江某不仅坐牢,还要承担赔偿责任,留下难以抹去的案底,原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,最后却走到了最坏的结果。


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,邻里矛盾再大,终究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事,遇到争执时,多忍一句、多退一步,往往就能避免冲突升级。


一旦情绪失控动了手,后果很可能远远超出想象,到最后伤害的不只是对方,更是自己和整个家庭。


对此你怎么看?


信源:时速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