欺负人欺负到家了!湖北襄阳谷城县城关镇青山村,一栋两层半的农家小院大白天开着灯。六十多岁的程老汉站在院里,看着不到一米外直愣愣戳到五层高的建筑,满心无奈。
挡住他家光线的,正是买下他家宅基地的王某盖的楼。更让人憋气的是,这房子盖好后王某一天没住,直接全租出去收租金了。老汉这回是实打实吃了亏。
时间拉回2014年9月,王某主动登门,满脸堆笑地描绘田园生活,承诺就想弄个农家小院种菜养鸡。
程老汉为人实在,信了这番说辞。双方签下土地转让协议,地块长25米、宽30米,作价26万。
白纸黑字写明,地基高度不能超过邻居家一楼。老汉特意多问了一句能盖几层,王某拍胸脯保证最多三层。谁料协议一签,承诺全成了废纸。
紧接着在2015年,王某把户口迁进村,建房手续压根没办就动土。起初盖了5间3层,大约1200平。
没过多久,他借口屋顶漏水,加装钢结构搞混凝土浇筑,硬生生拔高到4层。
到了今年4月,程老汉女儿回村探亲,正巧撞见工人在楼顶施工准备盖第5层。姑娘当即报警并找来村支书,民警和村委会出面才把施工叫停。
这楼最终成了四层混凝土加一层钢结构的建筑,顶上还铺着光伏板,面积接近1600平,把程家小院围得密不透风。
这场纠纷的核心,不仅是契约精神的缺失,更触及了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法律边界。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,依法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。
据当地官方核查认定,王某虽迁入户口,但不具备青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。这意味着,这起买卖合同在法律上面临无效的风险。
此外,口头承诺因缺乏录音等实质佐证,导致维权取证困难,王某正是利用了合同条款的疏漏逐步推进建设。
面对质疑,王某曾向媒体出示过此前办理的不动产权证,坚称房屋属于个人财产,有权自行支配,并保留了拆除光伏板后的钢结构架。
这一情况使得事件变得更为复杂:一方面是可能无效的买卖合同,另一方面是已经颁发的权属证明。
对于程家而言,想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,既需要从民事合同层面主张权利,也面临着行政审批确权带来的客观阻力。
这也提示公众,在涉及宅基地流转等重大财产交易时,必须严谨核实相关资质手续,切不可仅凭口头约定行事。
光伏板虽然拆除,钢结构架子却坚决保留。一张证攥在手里,程家若想翻盘,需要从民事合同和行政审批两方面同时推进。
好在相关职能部门已介入。5月7日,12345政务热线给出明确回复,确认王某落户不合规、建房无审批、超标准占地。
城关镇政府多次调解无果后,6月16日,谷城县成立由纪检监察、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,明确将依法依规处理。眼下就等违建认定的最终结论。
做人不能把便宜占尽,违背契约精神终将承担相应后果。这桩纠纷给所有人提了个醒,涉及房产土地交易,任何口头承诺都靠不住。
把违约责任逐字核对写进合同,才是保护自己最管用的办法。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,这起事件都给大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