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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蚌埠,一位80岁老人在住院期间离奇失踪,直到1个月后,工作人员才发现老人死在

安徽蚌埠,一位80岁老人在住院期间离奇失踪,直到1个月后,工作人员才发现老人死在了一间闲置房中,尸体已经高度腐烂。事后,老人的亲属向医院索赔17万元。万万没想到,医院竟然反诉老人的亲属,要求赔偿因医院闲置房变“凶宅”所产生的消杀费、搬迁费、装修费等,共计2万元。法院这样判!

据悉,陈大爷在2025年5月4日上午因不慎摔倒致头疼、胸口疼,到涉事医院检查,发现是肋骨骨折、颅脑轻微损伤、右侧肋骨骨折,需要住院观察一天。

之后,医院给陈大爷办理了住院手续,住在外科7楼的病房。由于陈大爷是五保户,所以亲属们协商由陈大爷的兄长来照顾。

同年5月5日凌晨4点多,有医生巡逻时发现陈大爷和他的兄长都不见了。后经了解才知道,当时陈大爷的兄长因有事离开了病房一会儿,陈大爷见兄长离开后,也离开了病房。

等陈大爷的兄长回到病房时,找不到陈大爷,于是联合多位医院工作人员一起在医院内寻找,但均未找到人。

陈大爷的兄长回家又找了一番,同样没有找到人,但他并未立即报警,而是先办了出院手续。

次日,陈大爷的兄长还是选择了报警,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人,也没有去医院再次寻找。

直到6月5日下午,涉事医院报了警,称在5楼的闲置房内有尸臭味,但门被反锁了。

随后警方赶到现场,将门踹开,发现了一具已经腐烂的尸体,后经多方辨认,确认死者就是陈大爷,但排除了他杀可能。陈大爷的遗体被认领后,由其亲属负责火化。

由于陈大爷死在了医院的5楼闲置房,而5楼是产科,所以医院立即对5楼进行了消杀,并将产科搬到了6楼。

然而令医院没想到的是,陈大爷的事情料理完后,他的亲属竟将医院告上了法院,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要求赔偿17万余元。

医院得知自己被起诉后,十分生气,当庭提起反诉,要求陈大爷的亲属赔偿因闲置房变凶宅,以及搬迁、装修所产生的费用2万元。

陈大爷在兄长离开后,独自离开了病房然后把自己反锁在5楼的闲置房内,其实陈大爷已经有了放弃生命的打算了,否则不会如此操作。

但是现有证据又无法证明陈大爷有自杀的念头,所以医院就成了倒霉蛋。

不过,医院也确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虽然医生有定时查房,但陈大爷失踪后,医院没有第一时间报警,没有全院搜查,还是存在一定管理问题的。

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,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一审法院认为,医院未能积极配合陈大爷的亲属找人,也没有确认陈大爷安全离院,存在管理上的疏漏,酌情认定医院应当承担10%的责任。

之后,一审法院判决医院应当赔偿陈大爷的亲属3.5万余元。医院主张陈大爷的亲属应当赔偿2万元的装修费等,该主张没有法律依据,予以驳回

医院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,提起上诉,要求改判。

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医院的搬迁、消杀、装修等费用均是基于陈大爷在5楼闲置房中死亡所致,而如果医院能积极进行全院搜查,不可能会遗漏5楼的闲置房,或许陈大爷也不会死在闲置房中。

由此可见,医院存在管理上的疏漏,且与后续搬迁、消杀、装修等行为具有因果关系。

因此,医院要求陈大爷的亲属赔偿消杀费等费用,并没有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。

最终,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医院的上诉请求,维持了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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