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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笔受贿11个亿!白天辉案细节曝光:重大立功也难逃一死 单笔受贿11.03亿元

单笔受贿11个亿!白天辉案细节曝光:重大立功也难逃一死

单笔受贿11.03亿元——这个数字,触目惊心。

近日,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白天辉受贿案参考案例,更多细节浮出水面。

白天辉,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,2025年12月9日已被依法执行死刑。

4年敛财11.08亿,日均进账76万

2014年至2018年间,白天辉利用职务便利,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、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折合11.08亿余元。平均每年受贿2.77亿,每天进账近76万,单笔受贿更是高达11.03亿元。

这是涉案金额极大的单笔贿赂案件,恶劣之处在于,为推动公司收购行贿人的海外项目,他和行贿人一同谋划收购方案,主动协助规避监管,以高价套取国有资产,让巨额国有资产直接暴露在未知的高风险之下。
有重大立功,为何仍判死刑?

白天辉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,经查证属实,确有重大立功表现。

检举揭法后真的会从宽处理吗?法院审理例认定,其所检举线索与本人受贿犯罪直接关联——被检举人与其为同一行贿人的同一项目谋取利益。加之其受贿行为全部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,属于典型不收敛、不收手,一审宣判后还推翻供述、否认绝大部分罪行,主观恶性极深。

立功,从来不是腐败分子的“免死金牌”。刑法规定,立功属于“可以”从宽而非“应当”从宽。对罪行极其严重者,即使有重大立功,也可以不予从宽。

关于白天辉案中未追缴的约4.78亿赃款,公开信息未明确其去向,但通常指向几种可能:

转移境外:
其受贿多涉及海外项目,可能通过离岸公司、地下钱庄等渠道将资金转至境外。

挥霍或投资亏损:
赃款可能已被用于高消费、偿还债务或投资失利,导致资产贬损。

藏匿且拒不交代:
白天辉到案后始终拒不交代赃款去向,一审后甚至翻供否认罪行,增加了追缴难度。

即使如此,司法追缴并未终止。判决明确载明:“不足部分,继续追缴。” 只要发现可执行资产,司法机关将依法持续追缴。

此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,传递的信号无比清晰:伸手必被捉,贪腐无侥幸!单笔受贿11亿的“金融巨贪”,伏法,不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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