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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杭州,男子的小儿子和离异带娃的女人恋爱,定亲时男方不仅给女方10万彩礼、3件

浙江杭州,男子的小儿子和离异带娃的女人恋爱,定亲时男方不仅给女方10万彩礼、3件金首饰还送各类礼品酒水,为了让儿子顺利完婚,男子又花了80万购买一套新房并装修好,不料,准备拍婚纱照时,女方突然变卦,再提出3个要求:一、加20万彩礼,二、写下6万欠条给她,三、办两场婚礼。男子懵了,这远比当初说好的20万彩礼足足多了30万,男方无力承担,主动提出退婚、退彩礼,没想到,女方耍起了无 赖,声称根本没收到10万彩礼。男子气得找来记者,结局令人唏嘘。

张师傅是安徽人,带着家人常年在杭州九堡打工,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。

眼看小儿子27岁,一直没有成家,家里长辈心里一直十分焦虑。

恰巧老家的媒人打来电话,给他儿子介绍了一位同乡的姑娘,女方26岁,离过婚,独自带着一个小女孩。

两个年轻人初次见面,相处得还算融洽,双方家长很快就开始商议订婚事宜。

两家最开始口头约定,订婚先交付十万彩礼,过完春节再补齐剩下十万,彩礼凑齐之后就挑选日子举办婚礼。

2025年1月22日,两家正式定亲。张师傅通过微信转账一万二,又拿出现金八万八,凑齐十万给到女方。

除此之外,他在中国黄金买下三件足金首饰,分别是手镯、项链、挂坠,三样黄金总重量超过一百一十克。

另外还购置了烟酒等一大堆礼品,全部送到女方家中。

为了后续顺利成婚,张师傅咬牙拿出全部积蓄,又借了不少外债,花费八十多万买下一套房子,认认真真装修完毕,满心欢喜等着儿子成婚。

本来一切都安排妥当,婚期定在了当年的8月初6。

转眼到了6月份,张师傅让儿子约女方回去拍摄婚纱照,没想到对方态度大变。

女方表示彩礼问题没有彻底谈妥,坚决不愿意拍婚纱照。

这时女方提出了新条件,除去之前的20万彩礼,还要追加20万现金,另外写下6万元的欠条,再置办两场酒席,全部开销算在一起,彩礼总额涨到三十万。

接连的开销,早已掏空了张师傅所有积蓄,高额的追加彩礼,他实在无力承担。

婚事彻底谈崩之后,张师傅主动提出退婚,希望女方把10万彩礼,还有三件黄金首饰全部退回。

可这时女方矢口否认,只承认收到一部分钱,不愿意全额退还。

双方多次沟通始终谈不拢,无奈之下张师傅联系了媒体寻求帮助。

记者查看了转账记录、黄金购物单据,各项凭证都齐全。

记者告知张师傅,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,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男方给付的彩礼,原则上应当返还。

建议他整理完整证据,提起民事诉讼,依靠法院判决追回财物。

这件事情,让人不由得心生感慨。

婚姻本该建立在感情之上,彩礼只是一种传统习俗,不能变成漫天要价的筹码。

如今不少地区婚嫁彩礼水涨船高,普通家庭为了孩子结婚背负沉重债务。

对于男方来说,订立婚约交付财物,一定要留存好转账票据、购物凭证。

一旦婚姻无法缔结,合理维护自身权益。婚嫁之中,两家多一些体谅,少一些算计,不因钱财伤害人情,这样的婚姻开端,才会安稳长久。

那么,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个事件呢?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5条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本案中,张师傅的儿子和女方只是订婚,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张师傅为了结婚拿出积蓄还背负外债,给付了10万元彩礼和黄金首饰,之后女方不断加价彩礼致使婚事破裂,依据本条第一项,男方可以拿着转账记录、黄金票据起诉,法院一般会判决女方返还相应财物,女方不能无故扣留彩礼。

对此,大家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