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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湖州,男子花20万装修新家,花了半年,终于装修成功,不料,开发商把104室贴

浙江湖州,男子花20万装修新家,花了半年,终于装修成功,不料,开发商把104室贴错在103室,男子发现自己装修的房子是邻居家,邻居家这下不干了,男子却要求邻居能补偿一些装修费用,遭到拒绝。男子他一气之下将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邻居起诉到法院。法院这样判!

业主老莫辛苦熬了整整半年,砸了整整20万积蓄,终于把新房装修得漂漂亮亮、崭新精致。

所有硬装、软装全部到位,他满心欢喜准备收房入住,盼了很久的新家,终于可以安稳落脚。

可谁也没想到,就在老莫准备搬家的前几天,从来没来过新房的邻居,突然抽空过来小区看房。

邻居走到103室门口,推门一看直接愣住:

这明明是自己还没装修、全新毛坯的房子,怎么现在全屋精装、焕然一新,家电齐全、干净漂亮?

邻居当场懵了,立刻反应不对劲,马上联系物业、开发商核实信息。

这一问,才发现事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!

老莫也赶来核实情况,他听完结果,瞬间傻眼、心态彻底崩了。

他辛辛苦苦、日夜操心、花钱费力装修了半年的新家,根本不是自己的房子!

原来,老莫真正购买、属于自己的房子,是隔壁的104室。

而他耗费20万重金精心装修、折腾半年的,是邻居的103室。

邻居和老莫都一头雾水,好好收房装修,怎么会精准装错隔壁户型?

原来开发商在建房交付时,把门牌号彻底贴反了!

原本属于104的门牌,被错误贴在了103门上。

真正的103门牌,又贴去了104。

交房时,物业、开发商双双没有核对户型、没有核对房号,直接错房交付。

老莫按照门口的门牌收房、进场装修,全程有物业默许、无人提醒、无人制止。

整整半年时间,物业日常巡查、小区工地巡检,没有一个人发现这致命错误。

从头到尾,老莫没有任何恶意,完全是被官方门牌误导,才出现了这场天大的乌龙。

事情真相大白后,矛盾彻底爆发。

老莫半年心血、20万真金白银,全部砸在了邻居家里。

老莫觉得自己太冤、太吃亏,他觉得是被门牌误导、被物业和开发商失误坑害,白白付出时间、精力、金钱。

邻居平白无故捡了一套精装新房,理应适当补偿我的装修损失。

于是老莫主动和邻居沟通,希望对方酌情补偿一部分装修费用。

可邻居态度非常坚决,直接当场拒绝:房子是我的产权,我从来没有让你帮我装修,是你自己搞错、自己装错,凭什么让我出钱?我一分都不会补。

邻居甚至表示,你自己的装修风格,我们又不喜欢,你赶紧想办法解决弥补我们损失才对。

双方僵持不下,谁都觉得自己有理、谁都不肯让步。

协商彻底破裂之后,又气又委屈的老莫,直接一纸诉状,把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邻居三方全部告上法庭,要求依法划分责任、赔偿自己的巨额装修损失。

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本次装修错房纠纷,并非单一一方过错,而是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业主老莫三方共同存在过失。

三方均需根据各自过错大小,承担相应责任。涉案邻居全程无过错、无需承担任何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577条规定: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,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。

开发商作为房屋交付主体,负有准确张贴门牌、核对房号、规范交付房屋的法定义务。

本案中,开发商工作严重疏漏,将103、104室门牌颠倒贴错,是导致整场装修乌龙的根本起因。

如果门牌信息准确,就不会出现装错房子的情况。因此开发商过错最大,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509条规定:物业服务人应当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房屋查验、业主信息核对、园区巡查义务。

本案中,交房时物业未核对业主购房信息与房号。

在长达半年的装修过程中,日常巡查全程未发现房号、业主信息不匹配,监管形同虚设,放任错误持续扩大。

属于典型履职不到位、监管失职,对损失扩大有直接过错,承担次要责任。

老莫作为购房者,收房、进场装修前,本应主动对照购房合同、房屋位置、户型信息,再次确认房屋归属。

老莫仅凭现场门牌就直接开工,未做二次核对,自身存在疏忽大意。

虽不是事故起因,但也存在一定过失,需承担轻微次要责任。

最终开发商以车位抵扣的方式,承担对应赔偿责任。

物业最终减免老莫两年物业费作为补偿。

邻居无需承担过错,但享受装修红利,酌情补偿

邻居本身无任何过错,不用担责。但凭空获得价值不菲的全屋硬装。

最终协商后补偿老莫5万元装修费。屋内所有可移动家电、家具,全部归老莫搬走,精致硬装保留给邻居使用。

对此,大家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