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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得寸进尺!”湖北襄阳,一外地人2014年花26万买下邻居宅基地,承诺只养鸡种菜

“得寸进尺!”湖北襄阳,一外地人2014年花26万买下邻居宅基地,承诺只养鸡种菜享受田园生活。谁知2015年对方在无任何审批手续下直接开建5间3层楼房,之后又以“屋顶漏水”为由加装钢结构、混凝土浇筑至4层,外加一层光伏板,愣是盖成了5层庞然大物。房子高出邻居两层半,偏偏还坐东朝西,清晨太阳全被挡死。更气人的是,房主从未自住,直接对外出租搞商业经营!

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青山村的程女士,近来最难受的不是邻里吵闹,而是每天一抬头就看见东侧那栋高楼。程女士家的房屋只有两层半,旁边新建楼房却一层层加上去,两户之间只剩约1米的距离。清晨本该照进屋里的光,被东侧墙体挡住,屋内白天也显得发暗。

门前通行空间变窄,家中老人进出、电动车停放、搬运物品都变得麻烦。程女士心里憋着一口气,认为当年说好的事被改了样。

2014年,程女士父母年纪已大,家中有一块长约25米、宽约30米的闲置宅基地。王某多次上门沟通,表示只想弄个简易院子,养鸡、种菜,过点田园生活,不盖高楼,不影响邻居。

双方后来签了书面转让协议,金额为26万元。协议里还写明,王某以后建房时地基整体高度不能超过程女士家一楼。程女士一家当时觉得,有白纸黑字在,邻里关系应该不会出问题。

可后来的变化让程女士一家难以接受。王某在2015年办理户籍迁入青山村后,开始在这块地上动工。程女士反映,王某先建起5间3层混凝土主体,后来又以屋顶漏水为由加装钢结构,并继续浇筑扩建,最终形成5层建筑,楼顶还安装光伏板。

程女士越看越不踏实,原本承诺中的院子不见了,紧贴自家东侧的高楼却越来越高。更让程女士疑惑的是,王某并未长期在该房屋居住,房屋建成后被用于对外出租经营。程女士认为,这同当初“养鸡种菜”的说法差距太大,也让原本的宅基地邻里问题多了经营用途变化这一层。

争执爆发后,程女士先找王某协商,希望按当年约定降低高度,或者拿出能够解决遮光、通行问题的办法。协商没有结果,程女士又向村委会、城关镇政府反映,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。村委会工作人员和片区民警曾到现场协调,施工一度停下,但矛盾没有因此化开。

到了5月7日,程女士收到热线答复。答复中提到,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测绘,并核对村庄规划图纸和宅基地审批文书,认为王某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也没有办理合法建房手续,房屋还存在超标准建设、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。

这类事为什么不能只看双方私下买卖?2019年12月,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,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,农户申请宅基地建房要经过村组审查、乡镇审批,还要落实开工前、建设中、竣工后的全过程管理。

湖北省农业农村厅、湖北省自然资源厅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0年8月18日也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作出安排,要求按照批准的面积、层数、高度和风貌施工。

换句话说,宅基地不是普通商品,建房也不是有钱就能任意加层。资格、审批、规划、相邻关系,每一项都要说得清楚。

程女士家最在意的采光问题,也并非单纯的邻里情绪。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,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,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邻采光、日照纠纷案例也说明,类似争议不能只靠口头争吵判断,应当结合规划标准、现场测绘和专业鉴定来确认影响程度。

采光、通行、排水、施工安全,看似都是邻居之间的小摩擦,处理不好就会变成长期纠纷。程女士保存转让协议、热线答复录音、现场对比照片,就是希望把事情从争吵拉回证据和程序。

现在,村委会和城关镇政府已将调查材料、纠纷情况上报谷城县相关职能部门。接下来真正关键的,不是谁声音更大,而是县级部门如何依法核实宅基地资格、建房审批、建筑高度、房屋用途和相邻权影响。

农村建房关系到一家一户的安居,也关系到村庄秩序。守住审批程序,尊重邻里边界,才不会让一纸协议变成多年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