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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直离谱!北京一名保安在24小时值班时,把女友叫进保安室,完事后竟突发猝死!最后

简直离谱!北京一名保安在24小时值班时,把女友叫进保安室,完事后竟突发猝死!最后居然被认定为了工伤!公司觉得冤,人社局一开始也不认:值班干私事猝死也能算工伤获赔?这结果一出来,直接引爆了全网热议。

这事发生在2014年的北京顺义,当事人姓张,大家都叫他张老三,四十出头,当年2月入职一家保安公司,9月底被安排到一家早就停产的毛织厂看门。

整个厂区就他一个保安,公司规定全天24小时在岗,不能随便离开,狭小的保安室既是他执勤看大门的岗位,也是吃饭睡觉唯一的落脚地,一日三餐都靠外人送餐,想出门买东西、找人散心都找不到人替班,工作和生活完全挤在同一个小空间里。

当年10月6号中午十二点多,熬了长时间值班的张老三实在闷得慌,就联系交往半年的女友来保安室见面,两人独处过程中,他毫无征兆突然倒地,没等急救人员赶到就失去生命体征。

事后公安介入调查,排除他杀、吸毒、醉酒这些情况,法医鉴定结果是心源性猝死,纯粹自身突发疾病离世,整件事不属于刑事案件。

老人走后,家属第一时间找保安公司申请工伤赔偿,可公司直接一口回绝,说人是办私事的时候出的意外,跟安保工作一点关系没有,不肯配合申报。

没办法,2015年底张老三的儿子只能自己整理材料,跑到顺义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,忙活两个多月,等来的却是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书。

人社局给出的理由特别直白,死亡发生在私人约会过程中,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,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。

家属心里实在难以接受,一纸诉状把人社局告上法院,庭审的时候他们说的道理也实在,父亲是厂里唯一保安,24小时锁在厂区走不开,想见女友只能在保安室,成年人有正常情感需求,短暂见面也算值班间隙调整身体,从头到尾没离开工作场地,突发疾病去世理应按工伤算。

一审法院仔细核对全部证据和法律条文,直接撤销人社局之前的决定,责令重新作出工伤认定。

保安公司不服气,跟着提起上诉,坚称员工在值班室做私密私事,明显违反单位管理制度,这种情况绝不能享受工伤待遇,可二审法院仔细梳理案情后,直接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2017年人社局按照判决重新出具文书,认定张老三属于视同工伤,消息传到网上瞬间炸开锅,正反两方吵得不可开交,大部分普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,私下约会出事也能赔,会不会变相纵容上班摸鱼办私事。

其实大家都误会了判决的核心逻辑,法院判案依据的是《工伤保险条例》里视同工伤的条款,条文写得很清楚,只要满足三个硬性条件就能认定,一是处于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,二是身处固定工作岗位,三是突发疾病当场死亡,只要不存在故意犯罪、自残吸毒这类排除情形,就符合标准。

这个案子最关键的点在于保安特殊的24小时驻场制度,普通上班族朝九晚五,下班之后出事肯定不算,可张老三全天都被约束在厂区,保安室是单位划定的唯一值守区域,不存在上下班分割,哪怕他在里面吃饭、休息、见人,物理位置始终没脱离工作岗位,法律里认定视同工伤,根本不要求当时正在干本职工作,只卡死时间和地点两个边界。

还有一点很多人分不清,员工值班期间违规办私事,单位完全可以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追责处罚,但违规行为和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两码事,不能因为人犯了错,就直接剥夺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保障权益,工伤保险设立的初衷,就是给在岗期间突发疾病的普通人兜底,不会因为当事人当时行为不妥直接一刀切否定全部权益。

当然这件事也暴露出当年超长工时用工的漏洞,一个人全天无休守厂,没有轮班替换,长期高强度紧绷的状态,本身就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突发疾病,这也是法院在审判时会综合考量的现实背景。

整件事折腾两年多才尘埃落定,看似颠覆大众认知的判决,实则每一步都卡在法律条文框架里,只是很多人平时不了解工伤认定的细分标准,才会第一眼觉得判决难以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