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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郑州,一16岁女孩去餐馆当服务员,才干了不到3个月,老板竟然在工作群 “艾特

河南郑州,一16岁女孩去餐馆当服务员,才干了不到3个月,老板竟然在工作群 “艾特” 她说:一天天的多提升一下自己,小小年纪不努力,以后等着找老头包养呀?下得去嘴吗?女孩崩溃了,这太欺负人了,她工作认真,也没偷懒,老板凭啥埋汰她?老板:想活跃一下气氛,开个玩笑而已!

这事最近在网上闹得动静不小,看完整个来龙去脉,说实话心里挺堵得慌。

女孩叫小包,今年刚满16岁,3月底入职这家饭店做服务员,算下来出事的时候才干了两个多月。

按她姐姐的说法,孩子年纪小,第一次正儿八经出来打工,平时干活挺踏实,没偷过懒也没惹过事,那天就是在工作群里接工作通知,顺手回了个 “收到,总裁” 的表情包,没成想直接招来老板这么一通劈头盖脸的羞辱。

你想想那个场景,几十人的工作群,同事、后厨、管理层都在,老板当众甩出来这么一句,字字都往女孩的尊严上踩,“找老头包养” 这种话,别说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未成年姑娘,就是换个成年女性听了,也得觉得是人格侮辱。

小包当时拿着手机直接就哭了,给姐姐打电话的时候话都说不利索,满脑子都是 “我没做错事,他凭什么这么说我”。

更让人不舒服的是老板事后的态度,面对女孩家人的质问,还有媒体的采访,这位负责人轻飘飘一句 “就是想开个玩笑活跃气氛”,好像只要扣上 “玩笑” 的帽子,所有的冒犯和伤害就都能一笔勾销。

他还补了一句,说自己字发少了、没带表情包,所以容易被误解,言下之意倒成了女孩心眼小、开不起玩笑。

可什么叫玩笑?玩笑的前提是双方都觉得好笑,是你知道对方不会生气,说出来的话能让气氛轻松起来,要是只有说的人自己觉得有意思,听的人委屈、难堪、觉得受了侮辱,那不叫玩笑,叫没分寸,叫仗着身份欺负人。

更何况这根本不是平等的朋友间调侃,是老板对着自己的员工,是一个成年人对着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。

这里面本来就隔着权力和阅历的双重不对等:老板管着她的工作、她的工资,她在店里的处境全凭对方一句话;她才16岁,还没摸透职场的规矩,连跟人吵架都未必会,遇上这种事除了委屈哭,根本不知道怎么反驳。

这种不对等关系里的 “玩笑”,本质上就是一种言语霸凌,说的人仗着自己占上风,不用考虑对方的感受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说完了还能拿 “我这人就是直”“开个玩笑而已” 当挡箭牌。

可被说的人呢?她要忍着恶心听着,要担心反驳了会不会被穿小鞋,要在一群同事面前抬不起头,这些情绪成本,说 “开玩笑” 的人从来不会算。

这事到现在还没完全了结,小包肯定是没法再回去上班了,可离职之后工资又出了问题,家人算下来老板少发了一千多块钱,老板那边的说法是,女孩经常迟到,又是提前离职,扣钱是按合同来的。

这话听着就有点熟悉——很多时候,当员工跟老板起了冲突,最后总会在考勤、绩效这些地方找补回来。你跟他谈尊严,他跟你谈规矩;你跟他谈规矩,他又跟你谈人情。

其实很多人看这件事生气,不只是心疼这个16岁的姑娘,也是从她身上看到了太多普通人在职场里的影子,我们或多或少都遇见过这种 “老板式幽默”:拿你的缺点当众调侃,说难听的话美其名曰 “为你好”,动不动就上升到人品、前途,好像你拿了他的工资,连人格尊严都得一并打包卖给他。

我们常说工作不分高低贵贱,可现实里总有人觉得,我花钱雇了你,我就有资格随便说你,可服务员卖的是劳动,是端盘子擦桌子的力气,不是陪着老板听荤段子、受羞辱的情绪价值,拿几千块的工资,干好分内的活,这就够了,没人有义务为了一份工作,连脸面都不要。

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,社会更该多一层保护,16岁正是价值观成型的时候,她出来打工,可能是想赚点零花钱,也可能是家里条件一般想帮衬家里,不管哪一种,她都不该在工作场合承受这种带着性别恶意的贬低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里明明白白写着,要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不能对他们进行侮辱、歧视,这不是矫情,是一个社会该有的底线。

有人可能会说,这点小事至于闹这么大吗?至于,因为今天我们默许了老板可以随便对16岁的女员工说这种话,明天就会有更多人拿着 “开玩笑” 当幌子,在职场里肆意践踏别人的底线,尊严这种东西,从来都不是小事。

一句轻飘飘的 “开玩笑”,抹不掉对一个女孩的伤害,也遮不住管理者骨子里的傲慢,职场里可以有轻松的氛围,可以有互相的调侃,但前提永远是尊重,没了这个前提,所有的 “活跃气氛”,本质上都是欺负人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