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字头上一把刀,这事离谱到家了!湖南茶陵一对各有家庭的男女,偷偷维系了十几年私情。女子喊六旬男子到家喝酒,男子醉酒后不慎摔倒身亡,女子非但不施救,还连夜抛尸,后续双方闹上法庭,法院最终依法划分了双方责任。
事发当晚,何娟家里还剩半瓶白酒,她怕儿子回来看到说闲话,就打电话叫老陈过来帮忙把酒喝了。老陈到了之后,俩人简单炒了两个菜,边吃边聊喝了起来。
后来法医检测,老陈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接近150毫克每百毫升,已经属于深度醉酒状态,再加上他本身就有心脏病。
喝到最后老陈说要走,走到后院楼梯口脚下一滑,整个人往后仰,后脑勺硬生生磕在台阶上,当场就没气了。
何娟发现人没动静了,第一反应不是叫救护车,也没报警。
她找来铁丝和布带子,把老陈的身体捆了个结结实实,凌晨时分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,把人拖到离家将近一公里的公路旁边丢下,然后掉头回家。
直到第二天清早,出门干活的村民发现路边躺了个人,这桩事才见光。
警方到场后把事情查了个清楚,检方认为何娟不构成犯罪,没有批准逮捕,刑事案件就此了结。
但老陈的家属咽不下这口气,直接告到法院,要求何娟赔偿四十一万多。法庭上何娟的态度很强硬,反复强调人是自己喝多摔死的,跟她没半点关系。
法院审理后没有完全站在家属那边,也没有放过何娟。法官认定老陈自己承担七成责任,何娟承担三成,最后判她赔偿七万八千多块钱。
这个比例背后的道理不复杂,老陈是六十多岁的成年人,知道自己有心脏病还喝成那样,摔死主要怪自己不小心。
但何娟作为那顿酒的召集人,明明知道对方身体有问题还让人喝那么多,人倒在她家里她又不救,反而连夜把尸体拖出去丢掉,这种过错法律不可能无视。
法律上讲究过错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,何娟的两个过错都很实在,一是组织喝酒没尽到基本的照顾义务,二是出事后不救助还故意破坏现场。
但她确实不是直接害命的人,老陈自己对自己的死要负主要责任,所以她只承担三成赔偿。
家属开口要四十一万,法院没有照单全收,因为最大头的责任得由老陈自己扛起来。
这起悲剧在当地传开之后,很多人议论的不光是赔多赔少的问题。两个人偷偷摸摸处了十几年,最后竟落得一个摔死在对方家里,另一个连夜想方设法掩盖。
几十年的交情也好,十几年的私情也罢,到头来敌不过一个怕字。感情问题一旦走上岔路,迟早要付出代价,这代价有时候大得让人承受不起。
人没了,钱赔了,两个家庭都跟着遭殃。法律能把责任划分清楚,但挽回不了已经破碎的生活。
做人还是要把分寸放在前头,尤其是到了五六十岁的年纪,上有老下有小,一步走错,影响的不是一个人。
守住底线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给家人一个安稳。

